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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2021年国土绿化工作方案

索引号 640122-126/2021-00036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1-03-25
发布机构 贺兰县自然资源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林政管理
关 键 词 国土绿化

为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新发展理念,贯彻落实党中央“建设美丽新宁夏,共圆伟大中国梦”部署要求,扎实推进自治区“生态立区”战略,以全力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示范县为目标,筑牢银川北部和贺兰山东麓生态安全屏障,加快贺兰县生态园林建设步伐,进一步改善城乡生态环境,结合森林城市创建目标任务和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绿色发展理念,全面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根据自治区生态立区战略目标及银川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总体部署,以增绿增质增效为目标导向,广泛调动全社会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多途径、多方式增加绿色资源总量,全力推进美丽贺兰建设。

二、工作目标

根据《2021年银川市国土绿化及重点工程任务表》和《宁夏银川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2018-2030年)》(银政办发〔2019〕92号),按照“两屏一带九廊多湖泽”的生态布局,“东治沙、中理水、西护山”的总体要求,实施北部绿色发展区防护林建设工程,努力构建西北地区重要生态安全屏障。2021年计划实施国土绿化2.05万亩,完成县城小微公园建设和道路景观林带改造提升。

着力开展森林城市创建工作。在全县范围内形成以森林为主、城乡一体、稳定健康的森林生态系统。按照森林网络体系“点、线、面”相结合原则,以中心城区绿地建设核心,近郊景观生态林圈、黄河东岸经济生态林圈为重点,建设贺兰山东麓生态廊道、典农河多彩廊道、滨河生态廊道,打造“一核、两圈、三廊道”空间布局,确保各项指标达到国家森林城市标准要求。

着力实施北部绿色发展区防护林建设工程。坚持保护现状、增加绿量、提升改造的基本原则,紧紧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贺兰山东麓生态屏障建设,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等国家重大战略,按照持续性“增绿”、抢救性“复绿”、原生态“补绿”原则,坚持绿化、美化和经济发展有机结合,增绿与增景、增收互促共赢,因地制宜推进国土绿化提速行动,着力构建健康稳定、优质高效的生态系统。

三、工作重点

根据自治区、银川市下达的目标任务,结合各乡镇(场)实地勘察,2021年全县计划完成造林2.05万亩,其中:新造林7700亩(包括村庄绿化和庭院经济林建设1500亩),未成林抚育提升及退化林改造8500亩,完成生态经济林建设4300亩。主要由各乡镇(场)、县自然资源局、综合执法局、住建局实施完成。

(一)以交通干线为重点,实施北部绿色发展区防护林建设工程。

继续围绕主干道路实施北部绿色发展区防护林建设工程,完成新造林6200亩,未成林抚育提升及退化林改造8500亩。一是对包兰铁路、109国道、贺立公路两侧未实施造林和郁闭度不达标的地段实施造林和未成林抚育提升;二是对丰庆路、山河大道、如意大道、纺织园区等已实施造林的道路进行未成林抚育提升工程,对各乡镇道路两侧老林带实施退化林改造;三是结合创森工作,对各乡镇场主要沟渠两侧建设乔木防护林带,主要实施汉延渠、唐徕渠、第二排水沟、第四排水沟、三二支沟等,对其他已实施造林的沟渠两侧林带进行退化林改造提升。四是继续加强贺兰县贺兰山东麓生态屏障建设工作,以贺兰山东麓葡萄产业长廊新建道路为重点,完成新造林200亩,补植补造150亩。(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场)

(二)村庄绿化和庭院经济林建设

加快村镇绿化美化步伐,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一是全面开展森林特色小镇和美丽乡村建设活动。围绕重点区域行政村的村旁、路旁、宅旁、水旁,进行绿化美化,建设村中空地休憩林、村庄环村林带林,打造生态宜居美丽乡村。2021年,主要在立岗镇幸福村、金贵镇金贵村、洪广镇洪南村、洪广村、习岗经济桥村、常信乡旭光村、团结村等实施美丽乡村建设,并力争在有条件的村庄建设村级公园,完成造林500亩。二是实施庭院经济林建设,生态与经济双发展。开展“万株果树进农户”等活动,由各乡镇牵头,鼓励村民在家发展庭院经济林,在各个农村庄点周边空地发展经济林产业,在提高贺兰县乡村生态效益的同时,增加农民收入。共计划完成庭院经济林建设1000亩。(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场)

(三)生态经济林建设

进一步加强生态经济林建设,完成生态经济林建设4300亩,其中:枸杞1800亩,其他经济林2500亩。一是按照自治区相关政策加大对经济林产业的扶持力度,主要以枸杞为主,以枸杞芽菜等优势特色产业为主,向全县推广种植,鼓励农户种植红枣、苹果、设施经济林,确保圆满完成经济林任务;二是发展壮大林业龙头企业,培育林业新型经营主体,发挥规模化、示范化带动作用,大力发展林下种植和林下养殖。深度挖掘生态资源价值,实现绿化、产业相融合,守住青山绿水、收获“金山银山”。三是继续争取国家、自治区林业产业补助资金,为我县经济林产业和花卉产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场)

(四)县城绿化提升

1.虹桥路绿化改造提升

贺兰县虹桥路是德胜工业园区主干道,项目位于虹桥路两侧,全长6.5km,均宽10-15米,总面积155亩;绿化带现状以乔木为主,林带杂乱,缺株断带,黄土裸露,景观效果差;现对道路两侧原有绿地、主要节点加强养护管理,维修并增加节水灌溉,种植补植地被、花灌木、亚乔木和常青树,达到“三季有花、四季常青”绿化、美化、香化、彩化的景观效果。(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

2.居安路小微公园工程

项目位于居安路北侧,东起习岗街,西至109国道,全长2.7公里,宽度11-15米,提升总面积36亩现状为城市绿化带,绿篱杂乱,部分地段缺株、死株、景观效果差,缺乏室外设施及功能性场地,在现有绿地基础上,规划设计总体景观结构为一带三园八节点,将居安街整体打造成为县城的“城市客厅”, 满足市民休闲活动。(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

3.利民东路与建设街交叉路口绿地景观提升

项目位于建设街与利民东路交叉口西北角绿地,绿地总面积812平方米。该工程现状植物为密林式种植,四周围合桧柏,绿地内脏乱差,景观效果差;现对绿地内部分植物进行移植,建造景观亭,提升景观效果,为居民提供休闲娱乐场所。(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

4.贺立公路与创业路交汇处绿化

项目位于创业路与贺立公路交汇处,绿化面积为3108平方米(4.7亩)。该项目为道路交汇的节点,注重视线的通透和色彩搭配、以色叶植物红叶李、金叶榆 、胶东卫矛为主,色块、色带,点缀绿色卫矛球,通过植物季相、色相变化,达到绿化美化的景观效果。(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

5.继续实施县城内绿地景观改造提升。

结合创森工作,继续对兰山公园、迎宾公园、唐徕渠带状公园、银新干沟带状公园、东环路带状公园、如意湖带状公园等县城内的公园绿地进行继续进行提升改造,主要以景观绿化提升为主,对公园内裸露地段进行补植,增加花灌木的种植,对景观不佳的地段实施小规模的景观改造。对县城内主要节点及道路两侧行道树缺株断带地段进行绿化提升改造。(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局)

6.继续实施小区、单位庭院绿化和改造提升工程。结合创森工作,继续对月湖一号、一品尚都A、B、C区、泰和地中海、桃林新村、望都郡府、祥和家苑8个小区实施绿化改造提升;对老年公寓、供电局、公安局、行政中心、宁夏银行、西区泵站、兆丰渔业、贺兰一小、习岗镇、疾控中心11家单位庭院实施绿化改造提升,确保完成8处森林社区、11家森林单位的创建。小区绿化建设工作由住建局督促各小区完成,各单位庭院由各单位自行完成。(责任单位:住建局 自然资源局)

(五)义务植树基地建设

根据城乡生态建设和绿化美化的实际需要,计划在金山林场北三渠南侧空地建设义务植树基地一处,总面积135亩。基地栽植树种以乔木栽植为主,选择本地适生耐旱的刺槐、新疆杨等树种“品”字形种植,适地适树、因地制宜,确保成活

四、工作安排及技术要求

(一)时间安排

为确保国土绿化各阶段、各环节工作顺利实施,分三个阶段进行。

1.规划设计阶段(2020年10月底-2021年2月底)

组织县、乡技术人员提前做好造林工程的规划设计及造林地块落实工作,确保造林绿化工作顺利进行。

2.招标采购阶段(2021年3月1日-3月30日)

各相关单位根据实际需求严格按照采购程序,于3月底前完成苗木招标采购工作。

3.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3月30日-11月20日)

各乡镇(场)按照下达的造林任务于5月10日前全面完成春季造林和补植工作,于11月20日前全面完成秋季造林和补植工作,并完成截杆、平茬、涂红刷白、灌水、除草等抚育管护工作。

自然资源局、综合执法局按照下达任务于6月30前全面完成县城绿化提升改造工作。

(二)技术要求

1.林地整治。规划林地必须考虑到林带附近有灌溉水源,林带间隔400-500米,规划林带宽应在3米以内;稻地及低洼盐碱地需垫土方,灌水沉降后林地要高于自然地面80厘米,旱作地要高于自然地面50厘米。

2.树池整治。树池采用畦田整地方法,畦田长度控制在15米,中埂顶宽40厘米,高50厘米;边埂高60厘米,顶宽60厘米。按照林地平整—挖栽植坑—栽植的程序依次进行,坚决杜绝边整地、边挖坑栽植的不适做法。

3.栽植要点。乔木栽植坑规格(长宽深)要达到60厘米×60厘米×80厘米;灌木栽植坑规格(长宽深)要达到30厘米×30厘米×40厘米,灌木栽后保留高度20厘米进行平茬。

4.灌水要求。树木栽植后立即进行灌水,灌水后及时扶正踏实,以后视林带土壤墒情安排灌水,确保造林成活率和保存率。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自然资源局、综合执法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各乡镇(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2021年国土绿化领导小组,分管副县长任办公室主任,统筹抓好全面绿化工作。自然资源局负责城市绿化规划设计和各乡镇造林核查工作;综合执法局负责县城内公园绿地补植和养护,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小区绿化和提升改造,各乡镇(场)负责各自片区村庄绿化美化和造林的规划和建设工作。

(二)压紧压实责任。各乡镇(场)、各责任单位要把生态绿化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层层分解任务、层层传导压力,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紧盯苗木采购、养护管理等主要事项,严格落实造林绿化目标任务,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浓厚氛围,切实把绿化建设工作抓牢抓实抓细抓落地。

(三)加强氛围营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自媒体等宣传媒介,加大生态文明理念、生态文化价值观的宣传,开展关注森林活动,全民义务植树40周年等活动,增强社会公众参与植树造林活动和保护生态环境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发动组织全社会力量积极投身国土绿化建设当中,切实增强全民植绿、护绿、爱绿的良好社会风气。

(四)强化监督考核。在造林绿化工作开展期间,自然资源局将联合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对各责任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进度缓慢、打折扣、搞变通、做选择的部门单位通报批评,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负责人要依纪依规移交纪委部门严肃查处。同时把生态绿化建设任务列入各部门、各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重要内容,加大目标考核力度,确保完成全年绿化任务。



贺兰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3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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