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宁夏湿地保护管理中心关于开展2020年各市县占用湿地图斑自查情况的通知》整改要求,我县湿地保有量应与湿地二调面积相一致。利用2020年湿地资源调查数据与贺兰县土地利用现状数据重新套合,结合我县实际,本次共占用湿地图斑13块,总面积8.971公顷(134.565亩),本次共补划湿地图斑2块,总面积9.6048公顷(144.072亩),经县人民政府批复同意,现对本次补划湿地进行公示,公示内容详见:贺兰县补划湿地斑块信息公示表、公示图。
公示时间为:2022年1月11日—1月29日(15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者请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及有关权属证明材料向贺兰县自然资源局提出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贺兰县自然资源局将依法办理相关确权登记手续。
受理电话和来访举报时间为公示时间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联系人:汪海龙
联系电话:0951-8062732
地址:贺兰县政务大厅A座621
附件:1.贺兰县2021年湿地补划示意图——太子渠
2.贺兰县2021年湿地补划示意图——寨子沟
3.贺兰县湿地补划公示表
贺兰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1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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