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兰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2023年2月21日—3月22日通过线上(贺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贺兰县自然资源局微信公众号、网络媒体)线下(贺兰县政务中心A座6楼自然资源局、政务大厅)等方式全面公开规划草案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截至2023年3月底,共收到5条意见建议,采纳4条,情况说明1条。具体意见及采纳情况如下:
意见内容 | 采纳情况 |
建议增设活动运动场地和公共空间,特别是在天鹅湖社区和虹桥社区,严重缺少活动休闲空间。 | 采纳,由于现状建成区已难以大面积改建,规划在虹通路和虹桥街新增体育用地1处,且沿着贺兰山路北侧水域,打造带状休闲公园,增加公共休闲空间。 |
希望增加公共服务设施的数量,特别是小学和幼儿园,现状上学距离较远,交通拥堵,不便利。 | 采纳,已按照生活圈要求合理增补公共服务设施,按需增设小学。幼儿园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继续细化落实。 |
城区内部分道路交通时常拥堵,非常影响外出出行,上下班和接送孩子,建议增加道路或者扩宽部分道路 | 采纳,已根据现状道路交通情况,合理增加道路网密度,规划扩建部分道路,缓解现状道路交通压力。 |
贺兰县城部分建筑和建设地区没有纳入中心城区范围,建议将其纳入。 | 未采纳,贺兰县城镇开发边界已划定并报自然资源部备案。部分建设用地位于规划确定的乡村发展区,符合用地管控安排,不影响后续建设发展。 |
建议良好的安排工业园区,治理优化工业园区的环境,与生活区保持良好的隔离分布。 | 采纳,规划用城市主次干路分割工业用地与居住用地,并在道路两侧设置不低于10米的防护林带,保障居住生活的良好品质,避免工业园区的环境和噪声污染。 |
贺兰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4月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