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文明县城  ★国家卫生城市  ★国家园林县城  ★西部百强县
您当前浏览位置:首页>政务公开>政府部门直属机构信息公开目录>贺兰县自然资源局>信息公开公共栏目>政策解读

关于《贺兰县违法违规用地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解读

索引号 640122-126/2019-00074 文 号 发布日期 2019-04-30
发布机构 贺兰县自然资源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政策解读
关 键 词 政策解读

2019年4月29日,贺兰县人民政府印发并实施了《关于贺兰县违法违规用地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贺政发〔2019〕38)(以下简称《方案》),现将制定的相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关于自然资源管理的重要论述,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进一步清理农地非农化土地乱象,维护我县土地利用管理秩序,全面提升我县土地资源管理水平,防止农地非农化土地乱象出现反弹。

二、制定依据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棚房”问题指示精神和石泰峰书记重要批示,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实施方案》(宁农(种)发[2018]17号)要求,结合贺兰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三、主要内容

(一)实施时间。

自2019年4月30日起实行,到2019年7月25日截止。

(二)实施主体。

全县各乡镇场、县委各部委、政府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县属各企事业单位。

(三)整治原则及范围

一是对我县长期存在的历史遗留违法用地问题进行梳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土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确保专项行动定性准确、程序合法,有效实施。二是非法占用土地,非法批准使用土地,信访、群众举报发现或动态巡查等发现的违法行为进行统计上报,通过相关部门的核实、研判,确定违法违建应拆图斑,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下发各乡镇(场)、园区进行拆除复垦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专项行动开展,成立贺兰县违法违规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五)工作步骤。共分三个时间段:分别是宣传发动和梳理摸底阶段、调查取证和集中整治阶段、整改验收和完善总结阶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