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3日,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印发〈严厉打击贺兰山东麓盗采砂石资源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贺政办发〔2019〕56号),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区、市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决策部署,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七个专项行动”等重点行业专项整治,加大对我县重点领域各类乱象专项治理能力,进一步规范砂石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有效保护矿产资源,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严厉打击贺兰山东麓盗采砂石资源专项行动。
二、工作目标
开展打击贺兰山东麓盗采专项行动,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讲话精神和自治区、银川市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矿产资源法》为依据,通过集中力量打击各类违法违规开采矿产资源行为,进一步加强行业监管力度,维护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管理秩序,推动我县社会秩序和谐稳定。
三、主要内容
(一)实施时间
自2019年6月24日起实行,到2019年9月30日截止。
(二)实施步骤
专项行动分动员准备阶段、联合执法阶段和巩固成果阶段三个阶段进行。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专项行动开展,成立贺兰县严厉打击贺兰山东麓盗采砂石资源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四)工作任务
以我县扫黑除恶“七个专项行动”为契机,以加强行业监管为重点进行全方位联合执法,由自然资源部门负责非法盗采、破坏性开采等行为立案查处;水务部门负责对破坏泄洪沟、泄洪渠情况严厉查处;环保部门负责对盗采造成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情况依法查处;公安部门负责对移送的非法盗采违法案件及时查处;交通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非煤矿山周边道路限行工作,切断非法盗采运输渠道;宣传部门负责做好宣传工作,公开曝光突出问题、典型案例,提升全社会威慑力;融晟公司负责配合协助其他部门开展工作,并加强对贺兰山东麓砂石矿产资源的保护和监管,发现违法行为及时制止;县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负责全力配合专项行动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