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面向社会招聘的综合业务人员张朝同志,在我单位工作了8个月,因本人参加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备案人员招聘考试,被该单位录用,本人提出离岗申请,自愿与我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经请示贺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招聘方案,由同一岗位综合考试成绩排名第二的魏新同志替补。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2020年9月8日至2020年9月10日)。
具体情况如下:魏新,女,汉族,中共党员,1992年8月4日出生,考号045,考试总成绩为68.5分。
贺兰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0年9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