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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十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1-10-12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贺兰县供销社 所属分类 部门文件

各基层社、各企业:

“十一”长假即将来临,各企业要时刻紧绷防范安全风险这根弦,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加强风险防范工作,完善应急措施,责任落实到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做好“十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基层社、各企业要切实抓好“十一”长假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强化重点时段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在“十一”前,必须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防止出现生产安全各类事故发生。

二、切实抓好火灾隐患防控工作

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排查,对营业场所用电、用油、用气、消防通道、消防设施、安全出口畅通、节日促销活动等安全隐患进行认真细致的排查,防止事故和险情发生。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监督。县供销社将组织人员以抽查和暗访的形式查验各企业安全生产落实情况,对落实不力的单位,在下发限期整改通知单的同时,还将在内部安全生产群里进行通报批评。

(二)强化“十一”值守,各基层社、各企业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制定值班表于9月29日前发送到县社安全生产工作群。

(三)强化报告制度。各单位值班人员电话要保持24小时畅通,发生安全事故必须立刻逐级上报,对隐瞒不报或迟报的,视损失大小,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惩。

县社值班电话及传真: 8061337     

贺兰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1年9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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