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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供销社2021年度工作总结暨2022年工作思路

索引号 640122-160/2021-00023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1-12-01
发布机构 贺兰县供销社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工作总结
关 键 词 工作总结

2021年,我社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精心指导下,积极践行新发展理念,振奋精神、负重拼搏,着力提升建设“两个体系”高质量发展,创新思路,狠抓落实,有力地促进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一、2021年度工作推进情况

(一)继续加强基层组织“两个体系”建设

一年来,我社继续按照自治区供销社深化改革工作目标的要求,全年共建立村级综合服务社8家、为农服务中心1家,仓储配送中心2家,进一步解决了城乡居民对生活日用品、农业生产资料、农产品销售、农机作业服务等一系列的需求。争取自治区供销社“两个体系”建设资金60万元,扶持立岗供销合作社和宁夏红樱荟萃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发展。

(二)强化联合社监督作用。本着社企分开和便于资产监管的原则,发挥贺兰县商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用,在社党总支的监督下,盘活用好社有资产,以股权投入的方式扶持社属企业经营发展,并及时做好日常监督,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三)创新农业社会化服务方式,为融入乡村振兴凝聚力量。不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切实加强“五个供销”建设,深度融入乡村振兴战略,全面落实开放办社各项工作,有效提升供销合作社的社会影响力和品牌凝聚力,更好地发挥供销合作社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性平台作用,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截至目前已成立了村级综合服务社22家,在为农服务方面,开展了蔬菜病虫害防治、测土配肥、育苗等各种技术培训,并为农户提供田间观摩,专家授课,提升农户种植水平,采取统一订购农资,提供订单种植,帮助农户销售产品;开展了飞防作业、播种作业、深翻作业等社会化农机服务面积达3万亩;上报市商务局冷链物流建设项目4家,建设面积5000余平米,已通过专家评审和项目验收;开展土地托管农业社会化服务面积6万亩,通过一系列社会化服务举措,为农民增收,为乡村振兴助力。

今年与立岗镇通义村村民委员会实行村社共建,共同成立宁夏通义香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金300万元,开展水稻、种植、仓储、加工、销售一条龙作业,探索为农服务、乡村振兴新模式。

(四)专业合作社获得殊荣。贺兰县丁北四季草业产销专业合作社2020年被农业农村部等8部委认定为“国家农民合作社”;宁夏厚宁现代农业合作社荣获“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农民专业合作社”。

(五)深入做好农资供应服务工作。年初共储备各类化肥达7000余吨、各种农药达2000余件、小麦种子达1300余吨、水稻种子2500余吨、玉米种子120000余袋,满足了我县春耕生产的需求。特别是在今年疫情期间,更是在关键时刻发挥了主渠道作用,春耕供应工作平稳度过。积极配合农牧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开展农资市场执法检查,清理整治制假售假、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维护农民群众权益。截至10月底,全系统共销售各类农资化肥5400万元、各类种子1800万元。为做好化肥淡季储备和保障明年春耕用肥需求,积极与化肥储备企业负责人对接,做好今冬明春化肥储备工作。截至目前,已储备各类化肥1305吨,储备工作正在加紧实施中。

(六)开展“数字供销”建设工作。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的“数字供销”试点工作方案,贺兰县委对我县开展“数字供销”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具体方案撰写工作由县供销社落实。县供销社多次与自治区供销社对接,邀请自治区供销社市场处相关处室负责人和工作人员来我县,就“数字供销”开展及方案撰写工作进行了调研指导,初稿已形成,报县分管领导审阅后,计划下发各相关部门和各乡镇进行意见征求。同时,正在进行升级改造县级运营中心及开展村级站点选址工作。

(六)积极推进招商引资固定资产投资,争取项目资金工作。

2021年全年完成招商引资到位资金2500万元,占全年任务的50%;固定投资入库300万元,占全年任务的33%,争取上级部门项目资金1724万元,占全年任务的115%。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推进综合改革向纵深发展的力度还不够大,攻坚克难的意识不强,有些工作抓得还不实不紧,有的改革措施还没有落地见效;二是“两个体系”发展不平衡,为农服务的专业化、规模化不尽如人意,服务的手段和方式有待创新,服务领域有待拓展,特别是新型基层组织建设困难较大,推进缓慢;三是供销社机构不健全,人员严重老化、平均年龄54岁,造成自身建设缺乏活力,人才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三、2022年工作思路

积极与相关部门对接,争取完成供销社改革工作任务,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工作向纵深发展。

一是健全机构设置。按照(贺党办发〔2016〕127号)文件核定工作岗位15人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人事制度改革,申请补充工作岗位人员,稳定扩大队伍,健全机构。

二是成立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积极与发改、财政、审计、监察、农业农村等部门沟通,成立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县委、县政府批复。

三是健全“三会”制度。与涉农龙头企业、农产品经纪人、农民专业合作社对接,凡承认供销合作社章程,自愿加入供销合作社的,按程序吸收到供销合作社组织中来。按程序规定召开贺兰县供销合作社第五次社员代表大会,依法民主选举贺兰县供销合作社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并召开理事会、监事会选举理事会、监事会领导班子成员。

四是加大改革资金扶持力度。积极与县财政对接,细化改革扶持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提交县财政审核,争取成功申请财政扶持资金用于供销社综合改革发展。

五是推进基层社改造升级。通过争取区市、县财政资金扶持和项目带动,采取开放办社方式,联合社会力量,改造升级1个薄弱基层社,创建1个标杆基层社,新建完善3个基层社(含村级基层社1个),新建村级综合服务社12个。

六是全面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惠农工程。新建各类农业生产服务中心4个,新建庄稼医院5个,新增土地托管等农业社会化服务面积8万亩。

七是抓好新工作的落实。按照“数字供销”建设方案的要求开展工作。




                                                               贺兰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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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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