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文明县城  ★国家卫生城市  ★国家园林县城  ★西部百强县
您当前浏览位置:首页>政务公开>政府部门直属机构信息公开目录>贺兰县供销社>信息公开目录>业务工作>农产品流通服务

贺兰县供销社2024年业务工作计划

索引号 12640122MB0T68116C/2024-00007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4-03-28
发布机构 贺兰县供销社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农产品流通服务
关 键 词

各基层社、各内设机构:

2024年,围绕自治区供销社九届理事会三次全体会议精神和贺兰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安排,以全区“数字供销”示范县建设为引领,以提升为农服务能力为根本,以发展壮大社有企业和基层社为重点,高质量完成全年重点工作任务,制定工作计划如下:

一、主要经济指标

1.预计完成农资供应储备量为 1.2万吨、年销售化肥 1.2万吨;

2.预计全系统完成各类农产品销售额3.2亿元;

3.预计完成招商引资5000万元、完成固投项目2个、固定资产投资入库3000万元、争取上级部门项目资金260万元。

二、全力完成本年度“数字供销”建设任务

1.完善“数字供销”运营服务和信息交换对接机制;

2.对接自治区供销社,完成与第三方平台数据共享;

3.引导1-3个涉农经营主体入驻电商平台,增加全国农特产品展销窗口数量1个,起示范带动作用;

4.在偏远村镇新增10个村级综合服务网点;计划完成20个综合服务网点数字化改造;铺设10家线下连锁便利店。

5.完成现有分拨中心的数字化改造升级;在立岗、习岗镇等重点乡镇、集散基地、建设产地仓、冷链仓储设施和物流服务站。

6.持续完善数字化农事服务平台运营体系;建设2个乡镇农事服务中心;拓展签约2个县域合作伙伴,壮大农事服务规模;对接自治区供销社加快数字化农事服务平台与“供销云”并网运行,促进农资保障供应与农事服务线上线下协同发展。

7.对接自治区供销社完成与“供销云”对接,实现物联网应用系统数据归统和追溯系统数据共享,开辟供销行业端口功能;培育农业高新技术企业1家。

8.5个“互联网+”平台实现业务协作;预计平台商户入驻数量达到20家,建设3个“村社共建”基层社试点。

9.加强农特产品“地标保护”“绿色”“有机”等申报认证和品牌注册,构建“区域品牌+特色品牌”、“大品牌+小品牌”交相呼应的品牌体系;拓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多种功能,推进农业与旅游、教育、文化等产业深度融合的新业态、新模式;建设农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园区1家。

10.开展消费帮扶,继续保质保量发挥供销作用。

三、推进“三位一体”试点建设,打造普惠金融支撑平台

加强与各类金融服务机构的合作,试着满足涉农企业、家庭农场、农户等新型经营主体的金融需求;金融助农工程覆盖全县主要乡镇;完成普惠金融支撑平台与“供销云”并网运行;签约15家线下合作店铺;恢复新建1个村级社,培育社有企业3家。    

四、外销窗口建设

7月底前完成南京与贺兰两地的合作,搭建农产品对接平台、开展经济互动,建设两地优质农产品基地直采直供渠道,将使得贺兰县乃至宁夏的枸杞、葡萄酒、金山羊肉、精品蔬菜“走出去”,让两地的农产品直达社区、进厨房、上餐桌,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五、分类推进基层社改造升级

1.强化合作经济组织属性。坚持质量效益优先,严把入社标准,积极吸纳示范引领力、辐射带动力和产业链、供应链互补的经营主体加入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提高五项赋能质效,实现基地共建、网络共用、品牌共创、利益共享,提升联合发展质效和经济贡献度。完善治理结构,落实“三会”制度,建立按交易额返利和按股份分红相结合的分配制度,实现农民得实惠、基层社有发展的良性互动。

2.加强对基层社发展扶持。推动各类扶持政策多向基层社倾斜,资源更多投向基层社,通过做实合作发展基金、探索免息借款等方式,加大政策资金支持力度,推进基层社发展壮大。开展新型基层组织体系建设项目“回头看”,加快建设进度,提升项目质量,提高运营效率,发挥服务功能。

六、全面推进社有企业改革发展

健全完善社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薪酬分配等制度,建立符合实际、行之有效的新型社有资产监管体系。

1.完善制定资产管理公司相关制度,规范企业运营;

2.对股权投入企业实行制度考核,制定考核标准,达不到考核标准的劝其退出,有效防范社有资产风险控制。

贺兰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43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