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及《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2015年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对“宁夏青松乳业有限公司标准化奶牛养殖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如下,希望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积极参与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并提出宝贵意见。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宁夏青松乳业有限公司标准化奶牛养殖项目
建设单位:宁夏青松乳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贺兰县习岗镇红旗养殖区
建设性质:新建
总 投 资:3500万元
建设规模:奶牛常年存栏量为1800头。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宁夏青松乳业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寇芳
联系电话:13995081651
三、环评承担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中国肉类食品综合研究中心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洋桥70号
联系人:时工
联系方式:010-87204755 / 13469508529
电子邮件:504093411@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为:在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的基础上,根据环境影响预测结果,结合公众参与调查结果,对项目进行分析,拟定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提出项目环境可行性的评价结论。
项目环评主要工作内容:
(1)认真贯彻《环境影响评价法》,把握项目主要环保问题,深入分析、论证环保治理措施,确保环境敏感点满足环境质量要求。
(2)充分考虑项目建设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和环境制约因素,评价项目建设的环境合理性。
(3)突出工程特点,力求评价结果实用性强,为项目的决策、设计、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4)对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不良环境影响,提出预防或者减轻的对策和措施,以协调经济增长、社会进步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实现区域可持续发展。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对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如不满意请说明主要原因)?
(2)您认为本项目主要是在哪些方面造成环境影响?
(3)您对本项目的建设持何种态度(如反对请说明主要原因)?
(4)从环保角度考虑,您对本项目的建设有何意见或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的意见可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与建设单位或与其委托的评价单位联系。
七、有效日期
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