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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202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暨下半年工作思路

索引号 11640100MB1C789007/2022-00116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2-07-18
发布机构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工作总结
关 键 词

2022年上半年以来,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市业务部门的管理指导下,紧盯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和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目标,持续开展改进作风提升质效专项行动,生态环境工作稳步上台阶,各项任务扎实推进并取得一定成效。

一、工作推进落实情况

(一)重点指标完成情况。

1.大气环境方面。2022年1-6月,全县优良天数124天,同比减少2天,优良天数比例68.5%;PM2.5平均浓度为43微克/立方米,同比减少18.9%;PM10平均浓度为103微克/立方米,降幅36%,环境空气质量与上年同期相比改善。

2.水环境方面。典农河洪西干沟桥断面、第二排水沟、四二干沟、银新干沟1-6月份水质稳定达到Ⅳ类水标准;1-6月第三排水沟水质平均达到Ⅳ类水;三二支沟1-5月份为Ⅴ类水,6月份以来为Ⅳ类水。

3.土壤环境方面。常态化疫情防控医疗废物安全转运处置,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完成5个排摸问题隐患整改,优先管控地块(原银川兄弟彩兴化工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通过专家评审。全县土壤环境安全总体平稳,未发生因耕地土壤污染导致农产品质量超标且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未发生疑似污染地块或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不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全县危险废物处置率为100%。

(二)重点任务推进情况

1.压实主体责任,扎实整改中央环保督察转办件和反馈问题。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宁夏期间,转办给贺兰县群众信访举报件33批次88.7件(其中重点转办12件),目前已办结85.2件,对未办结销号的3.5件,将紧盯办理进度,协调并督促住建局、交通局及审批服务局及时办理销号转办件。

2.2021年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情况。2021年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涉及贺兰县的问题24项,贺兰县牵头销号6项,已销号5项,剩余的第19项水产养殖污染监管软弱正在组件销号。

3.积极争取资金,谋划落实生态环境治理项目。2022年贺兰分局已争取资金1500万元,正在谋划争取污染防治方面的项目共计8个。其中水污染防治项目2个,概算投资3000万元;大气污染防治项目3个,概算投资1200万元;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1个,概算投资9400万元;固废处置项目2个,概算投资19500万元。已通过生态环境厅专家评审并入库1个。

4.“重拳”治气保蓝天。强化供热企业监管,共检查供热企业8余次,确保2家供热企业达标排放加强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检查涉挥发性有机废气企业55对全县10家商砼企业扬尘治理进行全面检查,确保企业做好精细化管理,强化抑尘措施。做好加油(气)站、储油(气)罐、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工作,全县30家加油(气)站均已安装油气回收装置并正常使用。配合完善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机制,发放第二批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登记标牌72个,对335台(辆)审核通过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累计发放环保登记标牌216个。发挥环保在线平台优势,动态监控辖区空气环境质量,第一时间调度和处置影响空气质量事件。组织第三方公司检测燃气锅炉低氮改造情况,持续监督达标排放,助力空气质量改善。发挥24小时废气污染源在线监控平台优势,加大重点涉气企业监管。联动蓝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共同发力,应对极端天气或沙尘天气调度各职能部门27次,联防联治,努力改善区域空气质量。

5.“铁腕”治水不松懈。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经常性对银新干沟、四二干沟、第三排水沟和三二支沟等重点沟道开展巡查,严控非法排污;同时,开展分段采样监测工作共计81次,科学分析排查各个断面水质不稳定的原因。常态化监管污水处理厂,对2个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出水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并对废水总排口进行水质检测达36次。强化涉水企业的执法检查力度,对在线监测设施出现异常超标的企业及时开展检测。严厉查处银川百泓超标排放废水案,处罚80万元,提升排污泵排水高度,监督将排污管改为地上明管,问题整改到位。督促卫生机构安装污水处理设施,4家医疗卫生机构已安装废水自动监控设施,并与监控平台联网。及时推送采测分离水质监测数据,对1-4月三二支沟水质恶化情况实施排查并向银川市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分析整改报告。

6.多措并举守净土。强化重点企业监管,2022年新增6家企业纳入重点监管,贺兰县土壤重点监管单位增至12家。1个优先管控地块(原银川兄弟彩兴化工有限公司地块)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开展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全面摸排,完成5个问题隐患的整改提升。持续推进“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建立并动态更新问题清单和制度措施清单,排查出一般问题9个,已整改完成7个。加强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目前已备案审批16家。督促163家企事业单位在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完成网上申报。全县建成的8个农村污水处理站全部委托第三方规范运营。

7.加快推进排污权改革。今年来组织开展确权培训4次,累计参与企业230余家。开展核算确权,实行动态更新管理,完成初始排污权确权并公示企业99家;对“十三五”期间淘汰关停搬迁、拆除淘汰燃煤锅炉等176家企业进行摸排,核定收储排污单位114家;组织开展排污权交易3笔,协议出让、购得氮氧化物指标4.985吨/年、二氧化硫指标0.188吨/年,总成交价1.9939元,企业缴纳有偿使用费13383元。

8.加大环境监察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环境监察执法力度,推进专项检查、交叉执法检查、双随机等形式多样的执法工作,对环境违规违法行为严肃查处。2022年截至目前,共收到群众环保信访投诉件206件,均已全部办结,办结率100%。上半年共出动执法人员336人次,检查企业168家次,处罚8起,处罚金额5.45万元,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2份。

9.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力度。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主题宣传实践月”“六五”世界环境日等活动为契机,走进社区、企业、农村持续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和志愿服务活动宣传,发放各类宣传手册及环保纪念品2000余份。加大与县融媒体中心的沟通协调力度,在魅力贺兰app中开设环保专题栏目,直击执法第一现场,进一步营造全民关注环保、参与环保的良好氛围。

二、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面,春季PM2.5夏季臭氧防控压力较大,影响全年任务目标的完成。

(二)水环境污染治理方面。一是三排渔业尾水治理和监管力度不足影响排水沟水环境质量,第三排水沟水质不稳定。二是红旗沟上游金凤区来水超标,进入四排造成沟道环境污染。三是联合水务进水超负荷运行,存在环境风险。

(三)土壤污染防治方面。一是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置不到位,个别畜禽养殖企业粪污贮存时间较长。二是地下水污染防治存在安全隐患。

(四)噪声污染防治方向。一是新噪声法施行后,各部门职责有所调整,相关部门对法律规定不熟悉,不能主动履职。二是贺兰县未完成声环境质量改善规划,不利于噪声污染防治,需要尽快划定。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及措施

(一)持续抓好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以中央环保督察转办件及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以突出环境问题治理为抓手,把新发展理念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扎实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全力打造环境友好型园区。各乡镇场、工业园区、各相关部门要建立领导包抓制度,按照整改方案要求,主动认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转办件和反馈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方案,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间表、路线图,专人督办、专案盯办,确保转办件和反馈问题件件有人抓,事事有着落。

(二)“重拳”治气保蓝天。“四尘同治”,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持续开展重点行业VOCs专项检查,加强堆场、道路扬尘污染治理,督促建筑工地全面落实“六个100%”防控措施。严控散煤流入农村市场,实行拉网式排查和清单式、台账式、网格化管理,常态化开展“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实现动态清零目标。发挥网格化监管实效,全面落实秸秆禁烧。开展大气攻坚工作,强化区域联防联控和重污染天气应对,进一步降低主要污染物排放,明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全面提升人民群众对蓝天的获得感。

(三)“铁腕”治水不松懈。五水共治,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的监管,巩固现有重点排水沟治理成果,开展已建成人工湿地运行评估和提质增效,确保稳定发挥效益。压紧压实河(湖)长保护治理属地责任,监督落实各级河长责任。逐步优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合并接入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定期对入黄排水沟开展巡查,及时更新排污口清单,逐一明确入河排污口责任主体。严格监管重点涉水企业,强化污水处理厂日常监管力度,督促涉水企业做好污水处理设施日常检查排查,确保不突发水污染事件,污水稳定达标排放。争取资金,谋划项目,对重点排水沟实施综合治理生态修复,强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不断提升水环境质量。

(四)多措并举守净土。推进“六废联治”,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加强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发挥贺兰工业园区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处置中心和城市建筑垃圾一般固废循环利用项目效益。提升危废规范化管理水平,做到危废管理全覆盖。加强医疗废物的排查整治工作,完善联防联控管理制度建设。紧抓全县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有机肥替代化肥等工作,实现全县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五)强化保障抓落实。严格环境执法监管,坚持重拳治乱、治污,以打击恶意违法排污和造假行为、监督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为重点,保持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让企业自觉守法成为常态。加大督查检查频次,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跟踪问效严格实行目标责任制督查、通报、考核制度,以强有力的监督保证全方位的落实。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         

2022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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