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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2023年工作总结

索引号 11640100MB1C789007/2024-00021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4-04-22
发布机构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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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和自治区党委三届五次全会、银川市委十五届九次全会精神统筹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生态环境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一)环境空气质量状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89天,优良天数比例80.1%,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72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29微克/立方米,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4.2

(二)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2023年1-12月,黄河贺兰段稳定Ⅱ类进Ⅱ类出,全县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稳定达到Ⅲ类标准,辖区6条地表水水质考核断面均达到Ⅳ类考核标准。

(三)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全县土壤环境安全总体平稳,未发生因耕地土壤污染导致农产品质量超标且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未发生疑似污染地块或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不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和危废安全处置率均达到100%,农村生活污水处理68.6%。

二、重点任务完成情况

(一)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1.打好蓝天保卫战。一是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制定贺兰县大气、应对气候变化与噪声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实施方案《贺兰县中、轻度污染天气响应方案》,明确任务,压实责任,按照“一企一策、分步实施”原则,结合冬春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夏季臭氧攻坚专项行动,对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进行分级管控,在气象条件不利的情况下要求泰益欣、光华、天雄等重点企业错峰生产、限产限排二是持续推进贺兰县冬季清洁取暖项目、“煤改电(气)”项目、宁夏宝庆实业有限公司等实施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油气治理项目,减少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等各类污染物排放三是及时采取洒水喷雾等措施,加快污染物沉降;加强交通疏通,减少早晚高峰时段氮氧化物排放,督促加油站推动油气回收监控系统建设,减少污染物排放加强非道路移动源污染防治,对辖区非道路移动机械开展专项检查,并督促168台非道路移动机械完成平台登记。五是组建贺兰县环境空气质量深度分析专班,实施空气质量提升精细化管控及环保管家等项目,利用无人机VOCs巡航、恶臭污染源便携式监测设备,实时监测大气污染物实现科学化、精细化大气管控,全县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2.打好碧水保卫战。一是开展贺兰县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查测溯治工作,制定“一口一策”整治方案,完成32个黄河干流入河排污口整治及重点河湖(沟)排污口的排查监测溯源。二是重点对污水处理厂、重点涉水企业、农村污水处理站、葡萄酒庄医疗机构等加强监管三是多部门联合加强渔业养殖废水监管,动态监测断面水质,加强沿线鱼池退水管控,发现问题均立行立改。在四二干沟下游设养殖业污染控制断面、立岗镇星光村设农田灌溉用水控制断面,严格管控农业面源影响沟道水质。四是加大跨地区跨流域污染防控力度,完善黄河银川段上下游水污染防治流域协同机制,签订兴庆区-贺兰县、金凤区-贺兰县水污染联防联控协议,促使跨界河流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提高。五是成立应对突发水污染事件工作领导小组,编制《贺兰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116家企事业单位完成应急预案编制,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升突发水污染事件风险防范与应急能力。

3.打好净土保卫战。一是强化土壤重点企业监管,完成6家土壤重点单位土壤隐患排查12家土壤重点监管单位落实年度重点任务情况进行检查督促7家“一住两公”地块完成土壤评审二是持续加强危险废物监督检查,督促全县120余家危险废物产生经营单位更换危险废物标志、标签并检查使用情况完成危废跨省转移申请审核三是联合多部门开展全县固体废物非法倾倒、乱堆乱放问题专项清查整治工作,排查出的4个问题均已完成整改四是编制《贺兰县辐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检查辖区Ⅲ类医用射线装置的辐射安全防护设施运行情况,督促20余家射线装置利用单位在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监管系统完成辐射年度评估报告和辐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工作的填报。全面推进“无废城市”建设,顺利完成21个“无废细胞”创建任务(1个“无废小区”、5个“无废村”、3家“无废企业”、10家“无废汽修4S店”及2个“无废机关”)实施金贵镇、习岗镇、立岗镇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项目,8个在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全部委托第三方公司运行;通过人居环境整治改厕工程,消除2条沟道黑臭水体。

(三)加大环境监察执法力度。坚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利用网格化检查、双随机等形式开展排污许可证“一证式”专项执法检查、银川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等,发现问题坚决予以整改。收到群众环保信访投诉285件,查处办结率达到100%。

(四)加快推进排污权、碳排放权改革。巩固排污权应确尽确成果,动态更新排污权4本台账。完成23家VOCs排放企业摸底工作,111家企业排污权确权,累计开展11笔排污权交易完成泰益欣2022年度碳排放量核定工作,线下开展3.4521万吨碳排放交易。

三、2024年工作思路

2024年,我分局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和自治区党委三届五次全会、银川市委十五届九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从“两个维护”的高度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政治责任,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突破。

(一)决抓好保反馈问题整改。紧盯自治区“四防”督查反馈环境问题,按照整改要求、整改时限,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力促各项问题整改工作有序推进。对已完成的各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整改任务,开展“回头看”,严防反弹,同时举一反三,查漏补缺。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推进“四尘”同治、“五水”共治、“六废”联治,加强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继续实施排污口分类整治,推进第三排水沟“三池两坝”项目落地实施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三)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扎实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执法行动,全力抓好重点环境风险源单位、重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的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坚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进一步加强执法业务培训,加大执法力度、规范执法程序、提高执法能力,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的生态环境保护队伍。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       

202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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