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文明县城  ★国家卫生城市  ★国家园林县城  ★西部百强县
您当前浏览位置:首页>政务公开>政府部门直属机构信息公开目录>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信息公开目录>环境保护>环境整治情况

关于对全县生态环境污染防治督查情况的通报(第2期)

索引号 640122-127/2021-00085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1-05-25
发布机构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环境整治情况
所属"五公开" 管理公开 关 键 词 督查通报

按照全县生态环境保护专题会议精神要求,323日,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对全县各责任单位落实生态环境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了现场专项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从督查情况看,大部分单位能够高度重视,精心安排,按照全县生态环境保护会议精神,对此项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结合各自实际开展工作,针对前期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创新工作思路,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督促相关部门和企业落实整改责任,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为一项常规工作加以推进,城乡环境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但个别乡镇、相关部门还存在管控措施落实不力、整改效果不明显,长效机制不健全等问题。

二、存在的问题

1.巡查第三排水沟,发现新老三排桥头下沟道内有垃圾未清理。(责任单位:河长办)

2.欣荣村污水提升泵站无人维护,导致污水处理站进水不稳定;污水处理站无专业运行公司维护,设备厂商代替维护;现场未能提供设备运行记录台账、加药台账,污水处理站管理制度未上墙。(责任单位:洪广镇)

3.万科翡翠湖望南区项目建筑工地在进行土方作业时,雾炮机,洗车机等临时性降尘设备闲置,未开启使用;堆土覆盖不完全,且部分围挡未安装喷淋设备,施工现场进出口,未采取临时性硬化等措施,重型车辆行驶时产生扬尘污染。(责任单位:住建局)

4.金泰华府B区项目工地施工现场,车辆进出口冲洗设备安装设置不规范、不合理,进出车辆未冲洗进入施工现场,有较大扬尘;进行土方作业时,未采取湿法降尘措施,现场未发现雾炮机、喷淋、喷雾等临时性降尘设施。(责任单位:住建局)

5.宝庆花园西北侧处有大面积裸露空地未覆盖,露天堆存大量生活垃圾与建筑垃圾;现场存在车辆倾倒生活垃圾现象,车辆行驶时产生较大扬尘;该裸露空地东北处,有两家个体户正在销售沙石料,堆放的砂石料未采取覆盖等有效抑尘措施。(责任单位:住建局)

6.银新干沟太阳城段沟道内及沿岸有生活垃圾。(责任单位:河长办)

7.金贵镇通昌村精品稻麦养产销合作社二排南侧,存在焚烧秸秆现象,现场有大面积“黑斑”未进行清理。(责任单位:金贵镇)

8.县城桃林南街西侧三哥砂锅烧烤、马金龙麻辣烫、柳万烧烤等部分餐饮单位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和消声器,造成油烟、噪声污染。(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局)

9.典雅居B区西侧贺兰县排水系统提升改造工程施工现场主干道路未硬化,未安装设置车辆冲洗和喷淋设施,雾炮机闲置未使用。(责任单位:住建局)

10.习岗镇原新平村五社庄点拆迁现场堆放大量废塑料,植物秸秆,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西侧空地有大面积裸露地面未覆盖。(责任单位:习岗镇、综合执法局)

11.和平垃圾中转站(原县城污水处理厂)西侧,大面积空地裸露未覆盖,扬尘防控不到位,东侧空地露天堆放大量砂石料及炉渣,现场环境脏乱差,且路面未硬化,有工程车辆进出拉运砂石料,无任何防尘设施。(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局、自然资源局)

12.常信乡常洪公路悦海农牧开发有限公司西侧鱼池废水排入三排。(责任单位:常信乡)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完善机制。各乡镇场、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生态环境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措施,加强管控,彻底解决本辖区环境问题。切实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全员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不断改善全县生态环境质量。

(二)加强督查、落实整改。各相关部门要针对通报中所提及的问题,认真进行梳理归纳,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逐项整改落实,确保三日之内整改完毕,并将办理情况及相关资料文字和图片报贺兰县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政中心A808室)。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实时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如未按要求办理,将依据《贺兰县生态环境保护量化考核办法》进行考评扣分。

附:发现问题照片(第2期)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        

20215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