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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全县生态环境污染防治督查情况的通报(第3期)

索引号 640122-127/2021-00095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1-05-25
发布机构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环境整治情况
所属"五公开" 管理公开 关 键 词 督查通报

3月25日,县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县生态环境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从督查情况看,各乡镇场、相关部门生态环境意识不断加强,能够将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层层压实责任,部分环境问题得到有效整改。但还存在一些突出环境问题,部分乡镇、部门对生态环境污染防治重视程度不高,对本辖区环境问题排查不细,对督办问题整改不力,行动比较迟缓,存在相互推诿现象,有些问题整改后出现反弹。如存在的问题不能及时有效解决,将会影响一季度我县生态环境考核成绩。

二、存在的问题

1.云都荟项目工地部分堆土、裸露地面未覆盖,喷淋设施覆盖不全面,机械作业时未使用雾炮机等降尘设备,产生较大扬尘。(责任单位:住建局)

2.丰庆路功达宾馆对面永平南街拉运渣土及砂石料车辆频繁进出,道路未硬化,未采取洒水降尘等措施,路面扬尘十分严重,绿化带被尘土覆盖。(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局)

3.德胜园区永胜东路顺时商混站周围道路干燥,并且有撒漏砂石料,造成车辆经过产生扬尘。(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局)

4.永泰热力北区东侧红旗沟边存在焚烧杂草的现象,现场火已熄灭,留有大量黑斑,沟北侧倾倒秸秆和生活垃圾。(责任单位:原种场)

5.金贵镇联星四社发现农户焚烧杂草与落叶;金贵镇联星十社发现农田焚烧秸秆;金贵镇银光二社与保南村交界处部分渠内有焚烧痕迹,“黑斑”未清理,部分渠内有大量垃圾与树枝未清理。(责任单位:金贵镇)

6.暖泉园区固废处置中心施工现场部分砂石料、裸露地面未覆盖,砂石料铺设路面未采取洒水降尘措施。(责任单位:贺兰工业园区)

7.金贵镇通昌村段沟坡两侧有垃圾,入滨河湿地桥面下水面漂浮死羊和垃圾。(责任单位:河长办)

8.隆源村污水处理站未运行,厂内南侧堆放排水沟施工铁丝网;污水处理站无人看管,无专业公司管理;现场未见设备维护台账,加药台账,管理制度未上墙。(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局、南梁台子管委会)

9.太阳城北侧沟坡有垃圾,新胜小康村段水面漂浮绿藻,入滨河湿地桥面下漂浮动物尸体。(责任单位:河长办)

10.桃源路与习岗街交汇口东北侧污水提升泵站(和平垃圾中转站)周边管网污水溢流,导致污水漫流至附近道路和绿化带,现场异味较大。(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局)

11.常信乡四十里店十字路口向西50米立约商店,在清洗大卡车过程中,废水直接排入路面和附近的退水沟,造成环境污染,现场脏乱差。(责任单位:常信乡)

12.洪广镇洪西村第二农场渠东侧包银高铁施工现场堆土、裸露地面未覆盖,车辆出入口未硬化,产生较大扬尘。(协调单位:交通局)

13.海吉星物流园西南侧建发阅茗轩建筑工地大面积裸露空地未用绿网覆盖,主干道路未硬化。(责任单位:住建局)

14.县城明珠美居营业房下桃花牛、阿郎烧烤、骑龙火锅等餐饮单位,油烟净化及消音设施达不到环保处理要求,离居民窗户较近,存在油烟、噪声扰民现象。(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局、行政审批局)

三、工作要求

一是高度重视、强化措施。各责任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按照全县生态环境保护会议要求,落实各自工作职责,针对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认真查找不足,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及时整改落实到位。交通局要强化道路施工现场及周边道路扬尘监管责任,加大污染源头、途中、末端等环节的整治;综合执法局要加强易产生扬尘重点区域整治,加强道路深度保洁,扩大覆盖面,增加机械化清扫清洗、喷雾洒水降尘频次,加强渣土车监管力度,杜绝撒漏现象发生;住建局要组织开展建筑工地排查整治,监督各建筑工地严格落实扬尘防控6个100%要求,从根本上扭转当前工地扬尘防控形势;河长办和各乡镇场要落实好水污染防治措施,确保重点河流断面水质稳定达标;各乡镇场要切实提高网格员日常巡查率,及时有效到达现场处理火情并清理黑斑,确保作用发挥到位。贺兰工业园区要紧盯固废处置中心施工进度和质量,对施工现场砂石料及裸露地面进行全覆盖,采取洒水降尘等措施,避免扬尘污染。

二是加强督查、落实整改。以上相关乡镇及部门于3月29日前对以上问题进行整改,加强周边环境问题排查监管力度,并将办理情况及相关资料文字和图片报贺兰县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政中心A座808室)。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实时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如未按要求办理,将在季度污染防治考评中进行扣分。

附件:发现问题照片(第3期)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        

20215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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