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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0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公开载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23条。

 1.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情况。通过政府网站公开信息77条,其中:环境监察执法信息4条、环境监测信息10条、环境整治情况1条、“双随机、一公开”信息7条、部门文件2条、部门动态39条、公示公告1条、部门预算1条、部门决算1条、工作总结1条、机构职责1条、领导信息1条、信息公开制度与保障1条、规划计划2条、政府开放日4条、信息公开年报1条。

 2.政务微信主动公开信息情况: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转发信息230条。

3.政务微博主动公开信息情况:通过政务微博发布、转发信息共116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22年,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因信息公开申请引发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情况

分解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严格落实公开信息逐级审核制度,由办公室负责保密审查,进一步把好政治关、政策关、保密关、格式关和文字关,确保信息表述规范、内容准确,无失密泄密事件发生。

(四)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进一步强化网络问政应用,认真办理网友合理诉求。利用“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政务微博,接收、回复群众投诉留言,及时处理人民群众诉求,同时转发各级重大活动开展情况,充分发挥公开政务、沟通民意、回应舆论和解决问题的积极作用。二是及时更新政府网站各栏目,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持续完善,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加大对“环境监察执法”、“环境监测”、“双随机、一公开”等关注度高的信息公开力度。三是持续维护信息查阅点,充实展架信息内容,方便群众和企业现场查阅获取政府信息。四是加大微信公众平台日常运营及维护力度,转发区市县有关环保政策、信息,以及生态环境保护知识科普,切实提升县域人民群众生态环境重视程度。五是定期更新“政务公开”宣传栏,信息上墙,主动向办事群众公开政务内容。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推进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在应对社会评议方面,采取积极态度,确保对外公开的信息,有迹可循、有政策支持、有数据支撑,有应对措施;在责任追究方面,2022年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 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依申请公开工作指导力度有待增强。二是公开信息的频次和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对于生态环境领域政务公开的专业知识需进一步加强学习。

(二)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深入镇(街道)、企业指导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二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要求全局干部职工强化公开理念,提高“阳光意识”。三是积极开展经验交流。针对在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积极与县政务公开办公室及生态环境系统政务公开办公室进行政策解读、经验交流。不断健全工作机制、创新公开形式、完善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公开内容,全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接受社会监督,促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贺兰县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完成情况。一是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让公众进一步了解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9月7日下午,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组织群众代表走进了贺兰县银新干沟水质提升工程人工湿地参加“政府开放日”活动,此次活动搭建起一个连接环保部门和社会公众的平台,拉近政府部门与公众的距离。在展现生态环境部门主要职能、工作亮点、环境治理成果的同时,也能够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和基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促进机关作风、污染防治工作再上新台阶。二及时在政务网站发布“环境监察执法”、“环境监测”、“双随机、一公开”、“部门动态”等栏目的信息,接受公众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三及时更新政务新媒体,为公众提供便捷化网上服务功能,杜绝更新不及时、内容不准确、留言不回应等问题。

(二)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2022年,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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