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20日,我局收到银川智慧城市管理指挥中心(12345一号通平台)关于反映贺兰县德胜商住区万科·翡翠湖望工地每晚施工到深夜产生噪声和灯光扰民问题。
以下为答复的内容:
经现场检查,投诉属实,我局已按照《银川市环境噪音污染防治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二十二时至次日六时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要求该施工方严格按照该条例执行,因工艺要求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应当提前三日报我局批准并公告附近居民;确因抢修、抢险连续作业的,应当在事故发生后十二小时内报告我局。若企业依然夜间擅自施工,我局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或责令停工整改。我局将举一反三,联合住房与城乡建设局、综合执法局不定期检查全县建筑工地。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
2019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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