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6日,我局收到居民反映,贺兰县常信乡五渠七社有一狗厂,异味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
以下为答复的内容:
经检查,该厂养狗30余条,无任何手续,现场异味较大。我局执法人员已下发现场检查单,要求该厂十五日之内搬离。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
2020年5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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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640122-127/2020-00178 | 文 号 | 异味扰民 | 发布日期 | 2020-05-12 |
发布机构 |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所属分类 | 回应关切 |
所属"五公开" | 管理公开,服务公开 | 关 键 词 | 异味扰民 |
2020年5月6日,我局收到居民反映,贺兰县常信乡五渠七社有一狗厂,异味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
以下为答复的内容:
经检查,该厂养狗30余条,无任何手续,现场异味较大。我局执法人员已下发现场检查单,要求该厂十五日之内搬离。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
2020年5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