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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和投资促进局认真传达学习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发布时间:2019-05-21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国务院日前发布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为《条例》),自2019年5月15日起施行。5月21日上午,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召开会议,对《条例》的内容进行解读和讲解,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领会和掌握《条例》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会上,有关同志传达了修订后的《条例》原文,并就此次修订的具体条款进行详细解读。会议指出,随着我国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我国法制环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修订后的《条例》立足于回应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是从现阶段国情出发,在总结实践经验基础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完善和提升。《条例》的修订与实施必将进一步推进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建设法治政府发挥更积极的作用。

会议明确,我局要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制机制,不断规范公开内容,突出公开重点,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想了解的事项和社会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做到及时公开、准确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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