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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整治行业乱象

发布时间:2019-05-22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为加强二手车流通管理,规范二手车经营行为,根据国务院第五次大督查反馈意见,按照自治区商务厅、公安厅、市场监管厅、税务局《关于加强全区二手车交易管理工作的通知》(宁商发〔2018192号)的要求。同时,根据县委书记赵波同志调研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时的指示精神,结合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二手车市场专项整治任务清单要求,近期,我局会同县公安局、市场监管局、税务局、财政局对全县二手车市场开展联合规范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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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针对全县二手车市场出现的行业乱象提出了具体的工作措施,一是商务和投资促进局负责会同相关部门依法处理不具备市场开办条件的二手车交易市场及“三无”市场(空壳市场),指导二手车经营主体配合公安部门做好信息采集工作二是公安局负责全二手车的盗抢嫌疑车刑侦检索工作,依法查缉和处罚涉嫌违法车辆,如盗抢车、套牌车、拼装车、无牌无证、假牌假证车等的交易三是市场监管局负责依法查处无照经营、不正当竞争、超范围经营、欺诈消费者违反明码标价和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四是税务局负责依法查处虚假申报、违法违规使用发票、偷逃税收等行为。严查二手车市场场外交易行为,即在备案注册地点以外签订合同、打印二手车交易发票等。五是财政局负责针对二手车市场内金融诈骗及“套路贷”行为的宣传工作。

会后,各部门对二手车市场进行实地查看,着重对各交易大厅,服务站等硬件设施和发票开具情况进行了检查,并针对二手车市场经营主体提出了以下要求:一是完善交易市场诚信体系建设,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禁在交易中出现欺诈,敲诈等行为二是严禁出现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不正当竞争、占道经营、违规开票、偷逃税收、收费不合理、交易违法车辆、不合理收费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三是严格按照市场准入程序,到商务部门进行备案四是严格规范销售发票开具使用行为,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开具服务费和增值税开具正规发票,严禁偷税漏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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