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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贺兰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安全生产暨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 号 贺商发〔2022〕41号 发布日期 2022-05-23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贺兰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所属分类 部门文件 效力状态 有效
责任部门 贺兰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各室(中心):

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和落实安全生产政府领导,部门监管和企业主体“三大责任”,提升管理水平,扎实开展工作,科学预防和有效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因人事变动,经研究调整贺兰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安全生产暨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长:张翠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鑫 党组成员、副局长

员:全体干部职工

领导小组下设安全生产暨消防安全工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何鑫同志兼任,范莉彬同志负责办公室的具体工作。办公室负责统筹指导、协调全局安全生产工作,承担领导小组日常事务,负责传达上级精神,做好与上级部门的联络协调等有关工作;制定和完善相关工作方案和预案,统筹和调度各工作组,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负责撰写安全生产工作综合性材料,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办公室下设四个工作组,具体如下:

(一)中片区督查组:马续超同志牵头,阎军磊、马春梅具体负责。

(二)北片区督查组:何鑫同志牵头,霍文娟、林夏欢具体负责。

(三)南片区督查组:王永利同志牵头,金丽春、范莉彬具体负责。

(四)统筹协调组:张翠同志牵头,何鑫、范莉彬具体负责。

一、工作职责

组长张翠同志负责安全生产暨消防安全的全面工作,督促落实“一岗双责”职责。

副组长何鑫同志负责商贸领域安全生产暨消防安全具体工作:组织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及上级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和部署;协助主要负责人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的检查、巡查、督导、监管、考核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的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建设、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建设等工作。

小组成员范莉彬负责日常商贸领域安全生产暨消防安全工作,协助做好商贸领域安全生产监管、监督工作,组织开展商贸流通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下达和考核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制订安全生产工作制度、掌握安全生产工作动态、受理安全隐患举报、制订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其演练活动等工作。

督导检查小组负责日常商贸流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督导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及问题整改“回头看”,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二、工作要求

(一)强化安全意识。安全生产是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危的头等大事,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的具体体现。各成员要形成共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观念,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

(二)落实安全责任。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负责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并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按照“分工负责、责任到人”的原则,扎实落实,强化监督,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工作。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贺兰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2022年5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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