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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9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贺兰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从20231月1日至2023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贺兰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区市县各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目标任务要求,不断扩展和丰富公开内容,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能力。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贺兰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信息公开工作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突出信息公开时效,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切实做好信息的主动公开。依托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宣传栏、电子屏等,2023年主动公开信息374条,其中:政府网站发布政府信息共152条,“贺兰商务”微信公众号发布政府信息222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贺兰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公开发布,坚持党建引领,党管政务工作,由党组织统一领导,党组书记主抓,分管领导落实“一岗双责”职责,坚持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认真落实部门职责,切实加强商务系统主要承担的重要领域信息公开,并加大对招商引资和商贸流通领域内信息公开,做到每周至少发布一次价格监测运行分析报告,每月重点整理招商引资和商贸流通相关工作总结。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1.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优化政府网站服务功能,将全县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国家及区市县各级部门出台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周边毗邻地区区域合作动态,客商考察项目动态信息等及时向社会公布。按照《贺兰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要求,围绕重点领域,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将商务和投资促进局部门主要职能、领导分工、招商引资方面的政策法规、商贸流通领域项目招投标、征求意见、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价格周报等及时进行公开,丰富信息公开专栏内容。进一步加强重点栏目信息更新、互动回应情况等方面的信息常态化的管理,推进政府网站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各栏目有序发展。2.管好用好政务微信新平台。做好“贺兰商务”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各办公室相关信息。2023年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22条,为全县商贸流通领域内企业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更便捷的方式。采用文字、图解、视频等形式相结合,将相关信息编辑制作,及时推送给手机用户,丰富公开形式。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按照《贺兰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制度》《贺兰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细则》要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政务公开社会监督员积极履行政务公开社会督查职责,加大社会监督力度,并将政务公开纳入全体干部职工年度考核细则,有力促进了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在信息公开质量上还有一定差距,多突出信息的时效性,有时对于信息的修改完善和质量要求还不够高;二是在重点领域发布信息数量和质量等方面,业务科室对信息发布的常态化坚持还不够好

(二)改进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强化信息报送制度,对每篇拟公开信息都经办公室主任、分管领导进行审核后发布;二是强化信息常态化报送,要求各办公室按实际情况上报公开事项,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对重点领域招商引资、商贸流通、电子商务等信息规范化管理,常态化上报。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贺兰县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完成情况。一是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专项资金使用工作的通知》(宁商通〔2023〕126号)要求,我县积极组织企业申报,通过银川市商务局组织专家评审,确定2023年度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并及时将相关资金拨付情况在贺兰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告,《关于贺兰县2023年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资金拨付的公示》3次二是我局积极做好为民服务,保障消费者权益。9月份,我局专门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申领购车补贴消费券相关政策信息情况,让消费群众享受政策红利;三是为全力做好招商引资工作,充分发挥招商顾问的作用,调动社会各界积极推介贺兰、宣传贺兰,不断提升招商引资工作的质量水平。进一步建立健全招商引资工作机制我局牵头制定《贺兰县招商引资项目全过程管理办法(试行)》并及时向社会进行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四是开展“政府开放日”“为民办实事”活动,积极推动阳光政府建设,不断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

(二)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2023年,贺兰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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