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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卫生监督所招聘辅助性执法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9-01-10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为做好我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各项工作,经县委和政府研究决定,同意为贺兰县卫生监督所配置6名辅助执法人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布方案、报名及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录用的程序进行,择优聘用;

3.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报名资格和条件

1.拥护党的方针政策,热爱卫生监督事业,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遵纪守法,吃苦耐劳,具有全局观念和团队合作精神;

2.具备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熟练运用计算机,具有一定写作能力其中:中文、新闻类专业1名,法律专业2名,预防医学或临床专业3名;

3. 银川市户籍(含三区两县一市),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0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执法管理辅助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步骤

(一)报名及资格复审

1.报名时间:2018年 12  17 ——2018年 12 月 21 日 (共计 5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逾期不再补报。报名咨询电话: 8969736,监督电话:8061220

2.报名地点:贺兰县卫生监督所(贺兰县城银河东路胜利巷2号)。

3.报名应聘者需填写报名登记表,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历证及其他相应证书原件(并交复印件各1份)、近期正面免冠同底一寸照片三张。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末,任何环节审查出不符合应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应聘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考试。由贺兰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会同贺兰县人社局负责考试的各项工作。考试分为笔试(占60%)、面试(占40%)两项合计为总分,依总分从高到低录取。若出现并列,则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1.笔试。以卫生相关法律知识、常识及公文写作与处理等内容为主。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笔试情况,按照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从应试者的思想理论水平、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等方面进行,面试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三)公示及体检

对经过考试、政审的初定人选在贺兰县电视台、贺兰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节假日除外),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结束后,对拟聘用的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结果不合格的由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补录。

  (四)聘用及待遇

聘用后,由县卫生监督所统一安排工作,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报酬为每人每月2500元。试用期满后,工资标准待遇参照贺兰县临聘人员待遇标准,每人每年 41000 (含医疗、失业、养老保险),工资由贺兰县财政核拨。

    附件:贺兰县卫生监督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贺兰县卫生监督所       

2018年12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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