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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2018年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项目工作总结

文 号 贺疾控发〔2019〕10号 发布日期 2019-01-22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贺兰县疾控中心 所属分类 部门文件 效力状态 有效
责任部门 贺兰县疾控中心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为进一步加强贺兰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治疗管理工作,保证患者全程规范安全用药,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保障体系,减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件发生,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在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我们在抓好精防队伍建设的基础上,在全县范围内扎实开展了精神卫生法、世界精神卫生日宣传,人员培训,精神障碍患者的排查复核诊断治疗管理和随访等工作。病人检出率管理率、服药率等均达到国家试点工作指标现将一年来工作进行总结

一、组织管理

县卫计局成立了严重精神障碍管理项目领导小组和项目办(项目办设在疾控中心),县疾控中心按照要求成立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治疗项目工作组,明确了人员分工和职责。自治区宁安医院和县人民医院为项目提供医疗技术支持,确保项目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

为全面推进贺兰县精神卫生事业发展,规范精神卫生服务,维护精神障碍患者的合法权益,卫计局下发《贺兰县2018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治疗项目工作方案》贺卫计〔2018〕130号,疾控中心下发《贺兰县2018年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项目工作计划》(贺疾控发〔2018〕27号)。明确了工作目标和具体工作任务。

(二)召开联席会议,举办培训班

为了使我县基层公共卫生人员明确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治疗项目工作任务和指标要求,一步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治疗管理项目工作,我县共开展严重精神障碍管理培训236人次,并严格按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内容要求进行了全面培训。召开精神卫生综合试点工作多部门联席会议3次,全县各乡镇及街道办全部成立了精神卫生综合管理领导小组,建立了联席会议及信息通报工作制度,每季度一次乡政府牵头召开的由卫生综治公安残联及民政专干参加联席会议。

(三)资金管理(使用)

2018年中央转移支付重性精神疾病项目工作经费7.45万,市、县两级精神卫生试点经费共146.48万。项目经费到位后,项目办公室严格按照卫生部、财政部的有关要求统一管理使用经费,做到专款专用、账目清晰。经费主要用于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项目工作的病例药品购置、筛查和诊断、督导、质量控制、培训、应急处置、患者化验补助等工作。

(四)督导检查常态化

为了完善项目质量管理体系,提高项目工作质量,县项目办建立了项目工作月季例会及项目督查工作制度,以便及时发现、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每季度对县的19医疗机构的严重精神障碍疾病管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督导的内容有项目工作启动情况、患者筛查情况、确诊患者的建档立卡以及随访管理情况等,并且对全县23家精神卫生试点成员单位进行了督导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现场指导解决。

二、项目指标完成情况

(一)病人筛查、登记及诊断复核情况

2018年初筛疑似患者数117例,新增确诊患者89例,入组管89例。截至目前,累计初筛疑似患者1612例,累计确诊1156例,其中在册登记管理1076例,辖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检出率4.39‰(国家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系统人口数245219人)。

(二)患者管理情况

2018年累计确诊的1156例患者已全部建档立卡,并录入国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系统。1156例患者中死亡80例、失访11人,非再管患者9人。目前在管患者1056人,管理率98.7%规范管理率97.67%

(三)患者治疗工作

我县将精神卫生综合试点、中央转移支付项目、残联三个项目整合,充分利用三个项目的资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平均每人每年发放1400元的药品,每年补助150元的化验经费,80元的交通补助。季度在贺兰县第一人民医院精神科免费发放药品,实施了免费药品发放全覆盖2018年度全县共管理1076名患者,病情稳定率87.13%;登记病人总服药率达91.25%规律服药率68.72%;精神分裂症服药率87.77%,病情不稳定患者接受个案管理服务的比例为90%以上。均免费进行季度发药前的肝功、血常规、心电图、血糖等实验室检查。目前已将中转项目中的药品目录由17种扩大为22种。下一步将利用3个项目资金,继续扩大药品目录,让所有患者能够享受国家免费服药政策。

(四)应急处置情况

2018,共开展15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应急处置,其中处置药物不良反应患者13例,病情不稳定患者强制送诊2例累计应急处置药物不良反应患者及病情不稳定患者93人次

(五)家属护理教育情况

2018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诊断复核和免费发药的同时,为新登记和已登记的病人家属开展了家属护理教育健康教育,还同时向患者家属宣传了国家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项目和精神卫生综合试点惠民政策。年内累计812人次,累计参与家属护理教育活动3092人次

(六)世界精神卫生日宣传工作

10月10日是第二十个世界精神卫生日,今年的宣传主题是“健康心理快乐人生关注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疾控中心联合全县各医疗机构街道办、民政、教育局、公安、妇联、残联、司法局等精神卫生成员单位联合在县政协门口设置宣传点,通过主动向过往的群众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国家精神卫生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开展了精神卫生宣传活动。此次联合宣传活动共悬挂横幅22条,发放宣传画100张,各类手册、折页共约3000本,手提袋200个,围裙200条;解答群众咨询20余人次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三、精神卫生试点工作

(一)居家监护以奖代补工作

县综治等六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印发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及补贴管理暂行办法》(综治办〔2017〕1号)文件要求,已将2018年度危险性评估三级和贫困精神病患者199人名单整理出来,每人每年2400元,目前奖补资金47.48万已经拨付至乡镇街道,发放工作正在开展中

(二)社区康复工作

立岗精神卫生社区康复站邀请自治区宁安医院康复科专家和贺兰县第一人民医院精神科医师开展一次康复活动。2018年度共开展活动10期,接受社区康复服务居家患者50人。

(三)开展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筛查工作

根据自治区综治办等部门《关于开展2018全区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筛查工作的通知》(宁卫计发2018〕118号)的文件精神,我县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2018年贺兰县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筛查工作方案》贺卫计〔2018〕251号,开展多部门协作,全县各乡镇、社区共筛查疑似严重精神病患者114此次复核诊断未发现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新增确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39例,全部建档纳入管理。如期完成了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筛查及诊断复核工作。

(四)危险性评估分级工作

为迎接自治区60周年大庆邀请自治区专家对全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集中进行危险性评估。参加评估741人,其中危险性评估3级及以上患者共108人。评估结果以信息共享的形式交换给各辖区公安和综治部门,并以评估结果作为2018年度患者年度居家监护费的发放依据

(五)多部门联合培训工作

为了让精神卫生试点项目多部门工作人员掌握项目工作内容和方法,2018年5月17日邀请银川市卫生、民政、综治、残联、公安等部门精神卫生专家就试点工作开展了培训,全县多部门80人参加了培训,通过培训提高了全县精神卫生工作人员整体工作水平。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技术力量薄弱,防控队伍不健全

县第一人民医院精神科门诊已投入使用,按国家要求贺兰县共需3名精神科医师,目前只有1名完成转岗培训的精神科注册医师。全县共有精防专干19人,兼职太多,换人频繁,严重影响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治疗管理项目和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工作的开展。

(二)部门之间、系统内部磨合尚需进一步加强

贺兰县开展的多部门合作尚停留在较小范围,未形成规范的机制,且职责分工不明确疑似病例筛查工作仍然停留在卫生部门单打独斗的局面,未形成共同筛查机制。

(三)宣传力度不够

由于宣传力度不够,群众对项目工作了解不多,加上涉及患者的隐私,患者和家属参与项目工作的积极性不高,给管理工作带来很大难度。

(四)患者家属认识不足,影响了工作的持续性

精神疾病患者家庭由于负担较重,大多生活困难,虽然国家多部门能够对患者的门诊、住院进行救治救助,但是一大部分家属对病情反复发作患者已经失去治疗信心,家属监护也不到位,影响了工作的持续性。

、下一步工作建议

1.建议补充技术人员,加强防控队伍建设,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

2.建议行政部门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加强各有关部门的沟通,逐渐形成政府领导,部门协调,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防控机制。

3.建议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精神卫生认知度,努力消除社会大众对精神疾病的偏见和歧视。

4.邀请专科医院专家定期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家属护理教育活动,从监护人的层面出发,履行监护人职责和义务,让更多的患者早日康复,走向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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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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