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文明县城  ★国家卫生城市  ★国家园林县城  ★西部百强县
您当前浏览位置:首页>政务公开>政府部门直属机构信息公开目录>贺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信息公开目录>部门文件

关于印发《贺兰县卫生监督所开展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 贺卫监发〔2020〕6号 发布日期 2020-09-04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贺兰县卫生监督所 所属分类 部门文件 效力状态 有效
责任部门 贺兰县卫生监督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各科室:

根据《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卫办发〔2020〕223号)、银川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银川市开展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银卫健发〔2020〕136号)和《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贺政卫办发〔2020〕7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所实际制定了《贺兰县卫生监督所开展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贺兰县卫生监督所       

2020年9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贺兰县卫生监督所开展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我所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我所行政执法和执法能力现代化,按照自治区党委、银川市委、贺兰县委及自治区卫生健康委、银川市卫生健康委有关要求,在我所开展卫生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推动我所卫生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集中纠正和严肃查处卫生行政执法领域不作为乱作为突出问题,倒逼卫生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创新执法方式、加强执法协调、强化执法监督、严格执法责任,建立健全“执法有依据、行为有规范、权力有制约、过程有监督、违法有追究”的执法责任体系,推动卫生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法责任制、执法裁量基准制度、执法责任追究等制度的有效落实,全力营造公正、透明、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整治范围

全所范围内。

三、整治重点

聚焦人民群众关注的重点问题和领域,针对2018年以来出现的执法不公、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粗暴执法、过度执法和以罚代管等突出问题,切实解决行政执法不依法、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等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重点整治以下五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卫生监督行政执法制度建设方面的问题

1.推行卫生监督行政执法责任制不深入,未梳理执法依据、分解执法职权、公布执法事项,未落实到岗到人。

2.未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规章及职能变化,适时调整完善并严格执行裁量基准制度。

3.卫生监督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未建立健全,未做到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示、执法可回溯管理和执法决定合法有效。

4.卫生监督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不健全、制度落实不到位,未按照程序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

5.卫生监督行政执法争议的协调和违法执法行为联合处理机制不健全,制度落实不到位,执法监督不力。

6.未建立健全卫生监督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未对执法案件进行整理分析。

(二)卫生监督行政执法职责履行方面的问题

7.卫生监督行政执法主体不合法,超越法定权限执法;未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8.应予立案不立案、不应立案违规立案;执法程序不合法、不规范;调查案件事实不清,取证不合法、不规范、不充分;适用法律、法规、规章不准确,裁量基准运用不适当,存在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过度执法、粗暴执法等滥用职权执法问题。

9.未按要求对接运用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在国家卫生健康监督信息报告系统填报执法文书不及时、不完备、不规范,执法节点缺失记录和记录不准确。

(三)回应人民群众诉求方面的问题

10.投诉举报处理机制不健全不落实,未对外公布卫生监督行政执法监督渠道和联系方式,对群众和企业反映强烈的问题未及时处理。

11.执法过程中未依法告知享有的权利义务、救济途径等内容。

12.对依申请公开信息未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13.便民利企服务措施不力,搞材料政绩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14.未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不履行国家行政赔偿责任。

(四)执法队伍建设方面的问题

15.执法人员未按照职能配置到位。

16.工作“慵懒散慢”,不担当、不作为,衙门作风,特权思想,懒政怠政。  

17.能力不强、素质不高,工作质效差。

18.办理关系案、人情案,徇私舞弊、以权谋私。

19.执法风纪不正、形象不佳,执法不规范、不文明。

20.执法人员培训不及时、不到位,卫生监督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不严,未按规定及时申领、换发、年检、注销执法证件。

(五)执法过错追责方面的问题

21.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不严格,未开展执法岗位职责考核评议,对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的违法行为未进行常态化的责任追究。

22.执法责任倒查机制和追究机制不健全,对执法过程中产生的执法不力、执法不公甚至是执法腐败等问题,该追责的未严格依法追责,特别是对行政复议被撤销和行政应诉败诉案件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追责不及时、不主动、不积极。

23.执法监督不严格、不常态,未建立健全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并开展案卷评查,未及时纠正相关案件在事实认定、执法程序、法律适用、裁量基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四、工作安排

(一)组织机构
 成立贺兰县卫生监督所开展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 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蒋  荣    

成   员:杨学军   王  岩   王丽娟   李东华

(二)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1、安排部署阶段(8下旬)。

结合辖区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措施,明确整治范围、内容、措施和要求,以及“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地落实。同时,畅通信访举报渠道,通过门户网、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邮箱,广泛发动群众监督。

2、自查整改阶段(8旬至9月下旬)。

认真对照专项整治的重点,尤其是对2018年以来,人民群众信访举报、媒体曝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上级督查督办、巡视巡察、专项检查等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建立台账,列出问题清单,逐一整改销号。对自查发现的一般性问题立行立改;一时难以整改的问题列出时间表,指定责任人,逐步整改到位。自查和整改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同时,根据权力清单动态管理和法律法规修改的实际,以专项整治为契机,将问题整改与完善制度结合起来,参考《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对职权范围内行使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行政职权,分类制定完善裁量基准和适用规则,做好规范卫生监督执法行政裁量权工作汇编成册并向社会公布。

3、巩固提高阶段(10月上旬至11月中旬)。

根据专项整治确定的目标任务,强化过程管理,逐条逐项推进落实,做到对帐、核帐、销帐,确保整治效果。同时,以此次专项治理工作为契机,认真总结经验,举一反三查找存在问题与不足,剖析根源,做到措施具体、监督有力,整改彻底;要建章立制,形成卫生行政执法与管理长效机制,把抓好制度落实和规范卫生监督行政执法行为作为巩固专项整治效果的重要指标,有力促进我县卫生监督执法制度体系和执法能力现代化。

五、工作要求

各科室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监督职责,按照法律法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裁量基准等要求认真开展执法工作,所领导小组将结合卫生监督稽查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对情节较轻、影响较小、不构成违纪违法的一般性问题将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并在全所进行通报,对于严重违法违纪问题将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综合业务科要评选出典型案例参加银川市、自治区卫健系统优秀案例评选,同时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及时上报相关总结和报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