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疾控中心各科室:
现将《贺兰县疾控中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为了客观、公正地评价县疾控中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宁人社发〔2016〕147号)、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奖有关问题的通知》(宁人社发〔2020〕71号)、贺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贺兰县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奖有关问题的通知》(贺人社发〔2020〕93号)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绩效观为指导,以建设“实干、高效、勤政、廉政”的优秀单位为目标,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任务、单位重点目标及阶段性重大任务,实施科学合理考评机制。
二、考核原则
(一)坚持依法依规、简便易行的原则。平时考核要以《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自治区、市、县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有关规定为根据,坚持程序规范、科学合理,力戒繁琐、厚此薄彼。
(二)坚持注重实效、客观公正的原则。平时考核重点在于考核工作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考核中要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量化考核与领导评鉴相结合,客观、公正地评价员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
(三)坚持分级分类、科学考评原则。按照不同科室、不同职务层次、不同岗位职责工作人员的特点合理制定考核指标,运用简便考核方法,提高平时考核的科学化水平。
(四)坚持奖优治庸、稳步推进原则。通过开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加强对单位职工日常工作的指导和管理,结合使用岗位等级调整、交流轮岗、教育培训、奖励惩戒、激发绩效工资等措施,激励员工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推进工作落实。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平时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贺兰县疾控中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疾控中心支部书记、主任 李天灵
成员:疾控中心支部副书记、办公室主任 王丽荣
疾控中心支部纪检委员、疾控科科长 左晓晨
疾控中心支部组织委员、慢病科科长 盛春宁
疾控中心支部宣传委员、综合科副科长 李 婧
疾控中心公共卫生科科长 沈学武
疾控中心检验检测科科长 丁建林
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平时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各科室负责人协助领导小组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业务科,主任由王丽荣担任负责平时考核日常工作。
四、考核对象
贺兰县疾控中心在职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五、考核时间
每季度末25日前完成本季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工作。
六、考核内容及指标
平时考核以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依据,主要围绕工作人员的“德、能、勤、绩、廉”五项内容,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工作作风、廉洁自律、工作实绩进行考核,重点考核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阶段工作目标情况以及出勤情况。
(一)考核指标
平时考核指标主要包括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工作作风、廉洁自律、工作实绩五个方面组成。其中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工作作风、廉洁自律、工作实绩五项考核指标所占分值分别为20分、10分、10分、10分和50分。
1.个人勤绩:办公室根据当月考勤情况进行汇总(迟到一次扣0.5分,依次递加)。
2.考核小组赋分(40分):依据当月工作要点计划及完成情况小结、专项工作督导及日常工作进展进行考评;由考核小组根据工作小结进行评价赋分。
3.职工互评(30分):由职工进行互评打分。
4.干部职工符合以下情形的,增加5分。
(1)单项工作成绩突出,受到行政及业务主管部门表彰奖励的;
(2)工作具有独创性,经验在区市进行经验交流并推广的;
(3)其他加分情况。
5.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扣减5分。
(1)工作滞后、推进不力落实不到位、分管及主抓工作被上级业务部门通报的;
(2)工作作风不实,违反医德医风,被群众投诉举报属实的;
(3)发生责任性事故、造成工作差错的;
(4)其它减分情况。
6.被县纪委、监察局查办的违纪违法行为,受到党政纪处分的,按照贺党办发相关文件条款执行;
(二)考核等次及比例
事业人员平时考核结果分为好、较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
1.好:综合考评分数在90-95分之间。能圆满完成工作任务,工作效率高,质量好;积极主动,办事规范,作风务实,纪律性强,服务热情周到,群众和服务对象反映好,清正廉洁,工作绩效突出。
2.较好:综合考评分数在80-89分之间。能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工作质量较好,办事较为规范,工作比较主动,遵守纪律,服务态度好,群众和服务对象比较满意,工作成绩明显。
3.一般:综合考评分数在60-79分之间。能基本完成工作任务,但工作主动性不强,效率较低,质量不高,业绩不明显。
4.较差:综合考评分数在60分以下。不能完成工作任务,工作闲散,办事拖拉,质量不符合要求,有违反工作纪律或廉政纪律的行为,有群众和服务对象投诉或不良反应,工作中因失职、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
平时考核以季为周期,每季度考核“好”等次人数比例掌握在参加平时考核总人数的40%以内。对平时考核结果为“一般”、“较差”等次的人员,主管领导需向被考核对象进行提醒谈话,提出限期整改措施和改进工作要求。
七、考核方法及程序
平时考核采取“季度考核审定”的方法,基本程序为:
(一)被考核人个人总结、述职。
(二)单位负责人在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考核和个人总结,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三)考评结果通过干部群众民意测评占比30%、主要领导意见30%,考评小组意见40%,综合确定考核等次。
(四)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在单位政务公开栏内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八、考评结果运用
根据《贺兰县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奖有关情况问题的通知》(贺人社发〔2020〕93号)有关规定,作为绩效工资分配及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
九、相关事宜
病事假累计时间(不包括带薪休假)超过当期平时考核周期一半的,参加平时考核,不确定等次。
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参加平时考核,确定等次,考核情况作为试用期满考核的依据。
受党纪、政务处分和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平时考核,不确定等次,年度考核根据相关规定确定相应等次或不确定等次。
对在考核过程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附件: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时考核登记表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评价测评表
3.事业单位平时考核结果人员名册
贺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0年8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