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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疾控中心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暨下半年工作思路

文 号 贺疾控发〔2023〕60号 发布日期 2023-07-17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贺兰县疾控中心 所属分类 部门文件 效力状态 有效
责任部门 综合业务科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上半年,县疾控中心在县委、县政府和县卫健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着力以党建引领业务发展,紧紧围绕保护人民健康,抓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点传染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防治,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荣获2022年度全国肿瘤登记工作进步奖、全国心血管早期高危筛查与综合干预项目先进单位殊荣。

一、深入领会,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县疾控中心坚持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扣“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的职能定位,落实党员“双报到双服务”机制,在“五型”模范机关创建和“四强”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中走在前作表率。坚持不懈凝心铸魂,积极引导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深读精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党的二十大报告辅导读本》等,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基层落地生根。通过开展专题研讨交流、丰富多彩的主题宣传、党课教育、“主题党日”等,凝聚共识,汇聚合力,形成真抓实干、奋发有为的强大动力,让党的创新理论成为健康贺兰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思想武器。

二、科学精准,坚决做好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

一是坚持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疫情防控常态化、科学化、规范化运作。二是全链条开展新型变异株监测预警和防控,专人负责国家传染病监测网络直报系统,并每日对县级医疗机构新冠疫情网络直报技术质控,对上级部门协查通报的变异株感染者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采样,避免出现境外新型变异株大规模暴发和感染情况。三是对全县县域内所有学校、养老院、建筑工地等,实地查看新冠病毒感染疫情防控落实情况,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四是精准把关、全面指导,为全县中高考平稳有序开展,筑牢疫情防控和安全防线提供技术支撑。五是持续推进新冠疫苗接种,筑牢重点人群免疫屏障。六是参加全县新冠疫情防控桌面推演,并组织中心内部开展新冠病毒感染变异株疫情应对桌面推演。

三、全面落实,统筹推进各项疾控工作目标任务

(一)重点传染病防控

1.传染病报告与管理。上半年,贺兰县无甲类传染病报告,报告乙丙类传染病16种3022例,发病率886.80/10万,较2022年同期上升了394.62%。上半年,全县无重大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规范处置新冠散发疫情、学校流感样病例疫情等,及时审核率、调查率及处置率为100%。

2.结核病管理。上半年,发现各类活动性肺结核患者67例,病原学阳性率61.2%,转诊总体到位率95.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肺结核患者规范管理率为98.18%,均达目标要求。对3882名寄宿高中及大中专院校新入校学生开展结核病健康筛查,未发现在校学生肺结核,对结核菌素试验强阳性学生按照自治区要求进行了预防性治疗。

3.艾滋病防控。上半年按现住址报告HIV病例4例,对123例现存活艾滋病病人及感染者进行了随访、CD4检测及病毒载量检测,随访率95.34%,抗病毒治疗92.24%;自愿咨询检测727人次,配偶及子女检测10人,开展暗娼高危干预44人次。

(二)儿童免疫规划管理

维持高水平免疫接种率,规范实施冷链运转,筑牢免疫屏障;上半年,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及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均达到90%以上;上半年,无群体性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和死亡病例报告。

(三)慢性病综合管理

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有序开展;居民健康档案建档覆盖率、高血压及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率等,均达到或超过国家防控指标,已完成上半年国家心血管病高危人群早期筛查与综合干预项目任务。

死因监测 共报告我县区死亡病例938例,报告粗死亡率为5.48‰。

重点慢病监测 共报告恶性肿瘤及中枢神经系统良性或良恶不明肿瘤479例,其中新发203例,肿瘤死亡病例194例,报告新发病死亡率3.1‰。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及癫痫项目管理累计确诊1546例,其中在管1300人。规范管理率、服药率、病情稳定率分别达94.62%、89.31%和98.75%,检出率4.03‰。上半年筛查癫痫疑似患者50例,筛查率2.28‰。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完成季度督导、考核及2023年上半年自然年度项目工作信息审核、评估、汇总。

(四)公共卫生安全监测

1.生活饮用水监测。完成枯水期水质监测;共监测生活饮用水53份,监测覆盖率以乡为单位达到100%。

2.职业卫生及放射卫生。完成11家医疗机构35名放射诊疗人员个人剂量监测2次。第一季度网报我县职业病病例和疑似职业病病例均为0。

3.学校卫生工作。联合教体局在全县各学校建立学校卫生信息系统,开展学生因病缺勤及晨午检等信息报告工作;完成2022年贺兰县近视等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与干预现场各学校监测工作,组织开展第34届“中国学生营养日”宣传活动。

4.病媒生物监测。开展全县病媒生物防制培训班1次,完成病媒生物监测4次,指导监测点开展病媒生物消杀,及时分析报送监测结果。

5.地方病防治工作。完成饮水型地方性氟、砷中毒病区监测及病情流行病学调查;开展布病三年攻坚工作专项技术培训;上半年,高危人群布病主动筛查547人,检出率1.28%;完成8-10岁儿童及孕妇尿碘、盐碘含量监测工作,共采集盐样300份、尿样300份、甲状腺B超200人。

6.寄生虫病防治工作。完成2022年包虫病病人政策救助2人,发放救助资金9468元;上半年,完成人群包虫病B超筛查1914人,完成学生包虫病B超筛查1598人。管理包虫病病人15人,规范管理率100%。完成犬驱虫治疗6轮次,驱虫治疗家犬6934只。

7.食源性疾病监测。上半年全县报告食源性疾病病例54例,无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

(五)检验检测工作

一是顺利通过国家尿碘、盐碘、水氟、水砷盲样考核及自治区布病盲样考核;二是完成食源性疾病、布氏菌病等现场采样监测;三是完成盲职业病游离二氧化硅和氨样考核;四是完成实验室计量认证前期各项准备。

(六)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深层次开展健康宣教活动,创新开辟一周疾控工作动态回顾宣传模块;坚持发挥中心微信公众号主渠道作用,向社会发布疾病预防、健康生活信息540余条;并做好宣传专线接受群众电话咨询150余人次,把握正确舆论导向,规范风险沟通。

四、存在问题

1.内设科室不统一。中心目前内设5个科室,未达到国家卫健委、中国疾控中心的疾控机构科室设置要求,无质量控制、卫生应急、健康教育、信息管理等科室。

2.编制设置滞后,疾控专业技术人员缺乏。依据中编办、财政部、国家卫计委《关于印发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机构编制标准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4〕2号)“原则上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常住人口万分之1.75的比例核定”的要求,按照全县常住人口34.61万人计算,中心应核定人员61人,目前仅为22人,差距较大。

五、下半年工作思路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开展“强素质强服务强担当强斗志”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和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积极开展宣传思想、意识形态、统战等一系列工作;充分发挥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优势,营造想干事、干好事的良好氛围。

(二)开展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防控,时刻关注国内猴痘等新发传染病疫情,做好应急物资储备,确保出现疫情第一时间有序有效有力应对,控制疫情传播和蔓延。

(三)加强重大疾病防治工作力度,提升疾病信息报告和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完善疾控体系建设,积极推进疾控机构改革。

(四)持续加大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知识宣传力度,多措并举,构筑我县全人群牢固免疫屏障。

(五)继续实施民生项目,拟定于10月初开展全县65岁以上人群流感疫苗群体性预防接种工作。

(六)加快推进2023年中国居民肌肉骨骼疾病调查项目和特定健康问题监测项目,深化国家十种慢性病机会性筛查及高危人群随访干预。

(七)扎实开展布鲁氏菌病防治专项三年攻坚行动,全面推进银川市布鲁氏菌病防治工作再上新台阶。

(八)按照国家新准则要求,完成实验室计量认证复审各项工作。


                                                                            贺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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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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