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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贺兰县土源性线虫病监测方案

索引号 640122-137/2019-00024 文 号 贺疾控发〔2019〕34号 发布日期 2019-04-01
发布机构 贺兰县疾控中心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公共卫生服务
所属"五公开" 执行公开 关 键 词 土源性线虫病监测

按照《2019年宁夏肝吸虫病和土源性线虫病监测方案》要求,为做好我县土源性线虫病监测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监测目的

(一)了解我县土源性线虫病流行动态及影响因素,掌握流行规律,预测流行趋势。

(二)为制订防治对策和评价防治效果提供科学依据。

二、监测范围

(一)监测点确定方法:全县按照不同地理方位划分东、西、南、北、中5个片区,每个片区抽取1个乡镇的1个行政村作为监测点,选定后原则上5年内不变动。

(二)确定的监测点:金贵镇关渠新村、立岗镇立岗村、习岗镇和平村、常信乡团结村、洪广镇高荣村。

(三)监测村编码:金贵镇关渠新村(64012201)、立岗镇立岗村(64012202)、常信乡团结村(64012203)、洪广镇高荣村(64012204)、习岗镇和平村64012205)。

三、监测内容与方法

(一)人群感染情况监测

1.内容:钩虫、蛔虫、鞭虫及蛲虫,检查到其它虫种一并登记。

2.对象:每个行政村整群抽取年龄在3周岁以上的常住居民至少200人,(各监测点200人中包含60个3~9周岁儿童加做透明胶纸肛拭法检测蛲虫卵)。

3.样本量:全县不少于1000人,必须覆盖儿童、青年、中年和老年各年龄组人群。

4.方法:采集监测对象粪便样本(>30g),采用改良加藤厚涂片法(一粪两检),钩虫卵阳性者再以试管滤纸培养法进行粪样钩蚴培养,鉴定钩虫种类。

5.指标:钩虫、蛔虫、鞭虫分别计算感染率和感染度,蛲虫计算感染率。

(二)土壤中人蛔虫卵污染情况监测

1.土壤采样点:每村随机抽取5户,每户采集1份田地或菜园的土样(≥400g),其中350g用于钩蚴监测,50g用于人蛔虫卵监测。

2.检查方法:钩蚴监测用45℃,5%的盐水进行钩蚴分离并镜检鉴定,人蛔虫卵监测采用饱和硝酸钠漂浮法检测并用培养法区别死活受精蛔虫卵。

(三)相关因素调查

收集监测点的地理环境、气温、湿度、降雨、农作物、经济水平、卫生状况、防治措施等自然和社会因素。

四、数据收集、分析和反馈

(一)数据的收集

各乡镇卫生院负责监测点所有数据的收集和上报,并确定专人负责。

(二)数据的上报和报告撰写

县级疾控中心对监测数据进行汇总、复核及分析,完成监测点年度监测报告,并201911月底前及时将数据库与年度监测报告报宁夏疾控中心。

五、质量控制

(一)培训

县疾控中心负责对开展土源性线虫病监测工作的业务技术人员进行培训。

(二)实验室质量控制

自治区疾控中心负责组织对实验室监测结果进行复检,至少抽检10%的阳性样本(如阳性样本不足10例则全部检查),阴性样本至少抽检5%,并及时反馈监测点实验室质控结果。



                                                                             贺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941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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