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贺兰县爱卫会关于印发《贺兰县2020—2021年冬春季防鼠灭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确保我县防鼠灭鼠工作达到预期要求,我中心开展了防鼠灭鼠工作的效果评估,现将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一、评估内容和方法
(一)调查点选择及调查方法
室内环境采用粉迹法,按照东、西、南、北、中的方位,重点行业单位不少于60%的标准,选择重点单位场所、一般单位和居民区共15个,其中农贸市场1个、超市2个、宾馆2个、饮餐店2个、医院2个、学校2所、机关企事业单位2个、居委会2个,每调查单位的房间数不得超过10间,共计布粉块300个。
室外环境采用鼠迹法,检查建筑拆迁工地、公共绿地、河湖两岸、单位、社区等外环境有无鼠迹。单位为 :鼠迹数/1000米。调查距离累计不少于2000延长米。
(二)统计和计算
1.粉迹法和鼠迹法室内鼠密度用鼠迹阳性率表示
鼠迹阳性率= 阳性粉块数或阳性房间数(只)/总粉块数或总房间数×100%
2.鼠迹法外环境鼠密度用路径指数表示
路径指数= 鼠迹总数(处)/检查距离(km)
二、达标标准
依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全爱卫发〔2014〕3号)、《全国病媒生物监测方案》、《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鼠类》(GB/T27770-2011),鼠密度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标准C级要求。
(一)防鼠设施合格率≥93%。
(二)室内鼠密度鼠迹阳性率≤5%。
(三)外环境鼠密度路径指数≤5。
三、评估结果
(一)室内环境调查
室内环境共调查100间房,布放粉块335块,有效粉块321块,阳性粉块3块,室内鼠密度鼠迹阳性率0.93%。共检查100间房,防鼠设施合格房间74间,防鼠设施合格率74%。
(二)室外环境调查
室外环境共调查建筑拆迁工地、公共绿地、河湖两岸、单位、社区等外环境4560米,共发现鼠迹2处,外环境鼠密度路径指数为0.44。
四、评估结论
根据监测结果显示,2020—2021年冬春季防鼠灭鼠工作实施后,贺兰县防鼠灭鼠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室内鼠密度鼠迹阳性率和外环境鼠密度路径指数2项指标达到标准,但防鼠设施合格率仅为74%,与标准差距较大。
五、存在的问题
(一)多数单位未落实应在通向外环境的木质门下部外侧及门框下部包封铁皮踢板的防鼠措施。
(二)餐饮单位、单位食堂、医院药品库房等重点场所的防鼠设施不到位,存在地漏、下水道铁栅栏不完整,或铁栅栏间距过大,或未设挡鼠板。
(三)新贸市场蔬菜和肉食厅及周围商户有明显的鼠类活动痕迹。
六、建议
建议县爱卫办协调相关部门对餐饮、市场、宾馆、医院等特殊行业加强监督检查,重点对新贸市场室内环境进行集中整治,并督促各单位严格落实防鼠灭鼠的各项措施,整治内部环境卫生,对库房、餐厅、厨房、下水道、地沟等有重点地开展防鼠灭鼠工作,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贺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3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