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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2022年学校卫生随机监督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索引号 126401227882463041/2022-00035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2-07-18
发布机构 贺兰县卫生监督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双随机一公开
关 键 词 学校卫生 监督抽查 实施方案

一、监督抽查对象和范围

(一)抽查范围

根据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的工作安排,完成贺兰县辖区内共5所中小学校的监督检测任务,其中小学4所。

(二)检查单位

抽查学校教学和生活环境、传染病防控、学校饮用水以及学校内游泳场所的卫生管理情况,抽查教室采光照明、人均面积和水质,2022年新增教室灯具色温、蓝光,自制试卷和学习用品情况进行检查。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7月)

贺兰县卫生监督所按照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的要求,结合贺兰县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29-10月)

贺兰县卫生监督所监督三科联合县疾控中心开展监督检测工作,并按要求及时在国家卫生健康监督信息平台录入相关信息。

(三)总结信息上报阶段(2022年10-11月)

监督三科应当于10月30日前完成学校卫生监督双随机抽检任务和数据填报工作。并及时将工作总结报送区市有关部门。

四、工作要求

(一)要将完成本抽查计划中的学校采光照明抽检任务,作为贯彻落实《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的一项重要内容,会同县教育体育局做好抽检、记录和公布工作。

(二)要强化处理措施,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向教育行政部门通报情况,促进协同监管。


贺兰县卫生监督所            

2022年7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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