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为规范和加强事中和事后监管工作,现将《贺兰县卫生监督所2023年部门专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贺兰县卫生监督所
2023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贺兰县卫生监督所2023年部门专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规范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管理方式,规范卫生监督执法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按照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现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按照国务院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有关文件的要求,大力推广“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规范监管行为。通过将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相结合,进一步创新监管方式,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和优化服务,规范执法行为,强化事中事后监管,避免出现对企业检查的随意性和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监管效能,激发市场活力,为我县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发展环境,推动我县卫生事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随机抽查坚持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和协同推进的基本原则:坚持依法监管,依法推进事中事后监管的规范化,落实监管责任,推进“双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凡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坚持公正高效,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市场环境;坚持公开透明,实行“阳光执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程序和结果。
突发事件处置、现场核查及违法案件调查等不适用随机抽查方式。
二、抽查范围、抽查事项、执法人员
(一)抽查范围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依据国家卫生健康监督信息系统中现有的信息,作为随机抽查的被检查对象。在宁夏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系统随机抽取,确定抽查对象。
(二)抽查事项
根据工作实际,我县的“双随机、一公开”按照执法专业分为学校卫生监督抽检、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抽检、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抽检、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督抽检、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监督抽检、传染病防控监督抽检、医疗机构监督抽检、母婴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监督抽检、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监督抽检、放射诊疗机构监督抽检。
(三)执法人员
根据科室专业分工,随机抽取2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作为检查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抽检单位进行检查。
三、抽查比例
本着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的原则,检查对象的数量抽查比例如下:
公共卫生监督抽查:学校卫生监督抽查4所小学;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抽查5%;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抽查4%;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监督抽查40%。
传染病防控和消毒产品监督抽查:传染病防控监督抽查9%。
医疗卫生监督抽查:医疗机构监督检查9%;母婴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监督检查64%。
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监督抽查: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和职业病诊断机构监督检查30%。
放射诊疗机构监督检查:放射诊疗机构(含中医医疗机构)监督检查21%。
四、工作安排
按照宁夏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抽取对象于2023年5月—10月完成检查工作,并将检查结果通过系统上报进行公示。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更新观念,大胆探索,敢于创新,按照工作职责在规定的时间内把双随机抽查工作落到实处。随机检查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二)抽查工作结束后,及时将执法文书、音像记录归档保存,并总结双随机抽查中好的做法和经验,探索完善随机抽查监管办法,不断提高执法人员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