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为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深化“放管服”改革,现将《贺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贺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4年3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贺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监管理念和方式改革创新,认真落实区、市、县关于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安排和部署,现结合我中心实际,制定《贺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请遵照执行。
一、基本原则
按照国务院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有关文件的要求,大力推广“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规范监管行为。通过将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相结合,进一步创新监管方式,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和优化服务,规范执法行为,强化事中事后监管,避免出现对企业检查的随意性和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监管效能,激发市场活力,为我县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发展环境,推动我县卫生事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随机抽查坚持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和协同推进的基本原则:坚持依法监管,依法推进事中事后监管的规范化,落实监管责任,推进“双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凡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坚持公正高效,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市场环境;坚持公开透明,实行“阳光执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程序和结果。突发事件处置、现场核查及违法案件调查等不适用随机抽查方式。
二、抽查范围、抽查事项、执法人员
(一)抽查范围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依据国家卫生健康监督信息系统中现有的信息,作为随机抽查的被检查对象。在宁夏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系统随机抽取,确定抽查对象。
(二)抽查事项
根据工作实际,我县的“双随机、一公开”按照执法专业分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抽查、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抽查、医疗机构医疗卫生监督抽查、医疗机构传染病监督抽查、集中餐饮具卫生监督抽查、放射卫生监督抽查、母婴保健与计划生育监督抽查、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和职业病诊断机构监督检查。
(三)执法人员
根据科室专业分工,随机抽取2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作为检查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抽检单位进行检查。
三、抽查比例
本着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的原则,检查对象的数量抽查比例如下: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抽查6%;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抽查3%;医疗机构医疗卫生监督抽查5%;医疗机构传染病监督抽查5%;集中餐饮具卫生监督抽查100%;放射卫生监督抽查20%;母婴保健与计划生育监督抽查50%;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和职业病诊断机构监督检查100%。
四、工作安排
按照宁夏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抽取对象于2024年4月—11月完成检查工作,并将检查结果通过系统上报进行公示。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科室要深刻认识做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统筹协调,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协调配合。按照工作职责在规定的时间内把双随机抽查工作落到实处,随机检查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二) 强化责任落实。各科室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积极主动开展工作,科室之间要加强联合抽查理念和协同配合意识,形成工作合力。
(三)提高工作质效。抽查工作结束后,及时将执法文书、音像记录归档保存,并总结双随机抽查中好的做法和经验,探索完善随机抽查监管办法,不断提高执法人员能力。
附件:1.贺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场监管领域部门抽查事项清单
2.贺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场监管领域部门抽查工作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