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进一步规范卫生监督执法行为,提升监管效能。根据《贺兰县2025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计划》要求,结合我县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贺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5年3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贺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5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监管理念和方式改革创新,提高监管效能,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认真落实区、市、县关于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安排和部署,现结合我中心实际,制定《贺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5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请遵照执行。
一、基本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的原则,通过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进一步创新监管方式,规范执法行为,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提升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切实减轻市场主体负担,推动贺兰县疾控领域相关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切实保障公共卫生安全。
随机抽查坚持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和协同推进的基本原则:坚持依法监管,依法推进事中事后监管的规范化,落实监管责任,推进“双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凡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坚持公正高效,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市场环境;坚持公开透明,实行“阳光执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程序和结果。突发事件处置、现场核查及违法案件调查等不适用随机抽查方式。
二、抽查范围、抽查事项、执法人员
(一)抽查范围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依据国家卫生健康监督信息系统中现有的信息,作为随机抽查的被检查对象。在宁夏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系统随机抽取,确定抽查对象。
(二)抽查事项
根据工作实际,我县的“双随机、一公开”按照执法专业分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抽查;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抽查;医疗机构医疗卫生监督抽查;医疗机构传染病监督抽查;医疗卫生机构许可、卫生标准、卫生规范和执业行为进行监督抽查;放射卫生监督抽查;母婴保健监督抽查;学校卫生监督抽查。
(三)执法人员
根据科室专业分工,随机抽取2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作为检查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抽检单位进行检查。
三、抽查比例
本着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的原则,检查对象的数量抽查比例如下: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抽查游泳100%、住宿40%、其他40户;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抽查城市100%、二次供水50%;医疗机构医疗卫生监督抽查5%;医疗机构传染病监督抽查10%;医疗卫生机构许可、卫生标准、卫生规范和执业行为进行监督抽查5%;放射卫生监督抽查3%;母婴保健监督抽查3%;学校卫生监督抽查20%。
四、工作安排
按照宁夏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抽取对象,计划于2025年4月—11月完成检查工作,并将检查结果通过系统上报进行公示。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科室要充分认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更新工作观念,大胆探索创新,严格按照工作职责,在规定时间内将双随机抽查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科室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公共卫生监督监测科、医疗卫生监督监测科、职业卫生监督监测科负责牵头实施,其他科室协同配合。
(三)提高工作质效。随机检查情况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抽查工作结束后,要将执法文书、音像记录等资料归档保存,并认真总结双随机抽查中的好做法和经验,不断探索完善随机抽查监管办法,着力提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
(四)强化业务培训。定期组织检查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专业技术知识,提高检查人员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同时,加强对各业务科室的培训指导,使其熟悉“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流程和要求,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1.贺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场监管领域部门抽查事项清单
2.贺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场监管领域部门抽查工作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