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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贺兰县重点货运源头企业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11-07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为深入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行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加强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的源头治理,督促货运源头单位(企业)严格落实货运车辆合法装载和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自行严把货物装载关、车辆称重关、车辆出厂关,从源头上有效遏制出货车辆双超”违法行为的发生,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全区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执法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治超办发〔2023〕1号)要求,经对辖区货物转载源头企业进行梳理,现对我县货物运输源头企业进行公示:

位于贺兰县洪广镇宰牛沟用砂矿年产砂石料超30万吨,主要用于市重点项目工程(包银高铁、巴银高铁等项目),其运营企业银川市融晟投资运营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40122596215562P,企业法人:张海敏)符合《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办法》等规定的重点货运源头企业标准,公示为贺兰县货物运输源头企业。



贺兰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11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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