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相关企业:
为扎实做好2020年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健全完善行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坚决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根据宁交办发〔2020〕57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推进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和执法监督责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等两个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发展方针,以事故预防为主线,不断强化政府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解决交通运输行业中存在的重点突出问题,积极完善交通运输安全设施建设,努力夯实公共安全工作基础,全面提升交通运输公共安全保障能力,为我县广大人民群众出行创造良好的交通运输环境。
二、主要目标
进一步完善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做好“两客一危”运输车辆和重点线路公路桥梁安全防护专项治理工作。全面加强公共交通安全保障措施,切实有效防范交通公共安全重特大事故,不断提升全县交通安全保障能力。
三、组织机构
为了确保全县交通运输系统2020年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取得实效,特成立贺兰县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对此次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组 长:孙富忠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副组长:许 波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谢立仁 县公路管理段段长
蒋 林 县道路运输管理所副所长
成 员:姚建刚 贾国庆 王国强 王彦 高凯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许波同志兼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日常工作。
四、重点治理内容及责任分工
(一)进一步完善公交车驾驶区域安全防护隔离设施。银川公交贺兰有限公司要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城市公共汽车车辆专用安全设施技术要求》,确保相关技术及司乘人员熟知相关技术规范和要求。进一步细化实施方案,在确保相关经费落实的前提下,明确安装时间和保障措施,严格落实公交车驾驶区域安全防护隔离设施有关强制要求,同时,要不断完善公交车内各项安全警示标示,加强对视频监控等安全技术防范设施设备的维护,发现存在线路老化、失灵、无法正常工作等情况,要统一进行更换,确保设施正常运转。
责任单位(部门):银川公交贺兰有限公司
(二)加大在用公路桥梁防撞防护栏排查整治力度。按照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相结合的原则,贺兰县公路管理段要按照养护管辖范围,对公交车运营路段上的跨湖(河)、跨公路(铁路)等在用公路桥梁防撞防护栏设置情况进行摸排,建立隐患治理台账;对在用公路桥梁防撞护栏、防撞垫、限界结构防撞设施、分隔设施等安全设施,建立台账,制定专项治理方案,明确治理时限、责任人员、治理措施,对不符合标准要求的要按照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对隐患进行全面治理,确保在用公路桥梁达到标准要求。
责任单位(部门):建设管理中心、公路管理段、银川公交贺兰有限公司
(三)不断提高公路桥梁安全防护能力。贺兰县公路管理段要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发布《公路生命防护工程实施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交办公路〔2015〕26号),结合交通运输部《关于对公路桥梁防护设施和连续长陡下坡路段排查评估的补充通知》(交公便字〔2018〕314号)要求,对在用公路桥梁结构安全运行状况、防撞标准、改造条件等进行综合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编制在用公路桥梁护栏升级改造技术方案,科学合理制定防护设施设置方案,结合干线公路改造、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危桥改造工程、公路改扩建工程等逐步完善、提高在用公路桥梁安全防护能力。
责任单位(部门):建设管理中心、公路管理段
(四)强化重点路段隐患治理。针对重点路段、事故高发路段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做到“五落实”、“五到位”。集中对列养公路、农村公路的重点路段、事故高发路段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加强对管养公路、农村公路交通基础设施、安保、标志标牌情况的检查,对临水临崖、危险路段和学校路口等处,要确保标志、标线等安全设施齐全完好,确保管养公路安全、畅通;合理安排上路巡查时间,加强对管养公路、农村公路隐患排查和交通基础设施、安保、标志标牌情况的检查,及时排查隐患,随时清除路面堆积物,在施工路段和易发生水毁路段设立明显标志,引导车辆安全通行。
责任单位(部门):公路管理段
(五)加大超限超载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集中对渣土车、水泥罐车、砂石料车等超限运输行为进行查处,严厉打击绕行检测站点的超限超载车辆,充实一线执法力量,加强检查力度,严防死守,依法上限处罚,形成高压态势,查处一批曝光一批,切实强化货运车辆源头管理,规范货运车辆通秩序。
责任单位(部门):公路管理段
(六)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采取措施,促进水上交通安全平稳,加强运营船舶安全管理,减少事故、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突出重点,组织专项安全检查,确保船舶适航、人员适任、设施装备适用。
责任单位(部门):海事管理
五、工作步骤
(一)部署开展阶段(5月底前)
局属各单位要认真安排部署,召开部署会议,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明确工作任务,明确工作措施,责任落实到人,全力做好此次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推进实施阶段(6月至10月底前)
加大违规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坚决遏制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局属各单位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加强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认真开展各项隐患治理工作,切实将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到实处。
(三)总结阶段(11月底前)
局属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此次专项行动开展的成效,分析不足与存在的问题,并加以改进,各单位要于2020年11月20日前报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总结至局办公室,切实促进全县交通运输环境平稳有序。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局属各单位要加强对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行动的领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细化任务措施。各单位主要责任人要亲自部署、狠抓落实,确保专项治理行动的效果。
(二)加强协调配合。此次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是落实公共安全保障行动五年计划的一项重点工作任务。局属各单位要明确排查指标和联合行动方式,有效形成合力,严禁相互推诿,相关方案必须结合本地实际,突出任务分工及时间节点,确保专项行动落到实处。
(三)严肃追责问责。对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的单位,要严肃追究部门及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要依法严肃处理。
(四)加强信息报送。局属各单位于11月20日前报送此次重大公共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工作总结及完成情况统计表至局办公室。
附件:2020 年月份“双控”机制建设整体推进情况月报表
贺兰县交通运输局
2020年5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