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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贺兰县交通运输行业领域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 贺交发〔2020〕112号 发布日期 2020-06-28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贺兰县交通运输局 所属分类 部门文件 效力状态 有效
责任部门 贺兰县交通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各属各单位、各股室:

现将《贺兰县交通运输行业领域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贺兰县交通运输局

                              2020年6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贺兰县交通运输行业领域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当前全国新冠肺炎疫情形势总体稳定,但近日北京市发生新发地批发市场聚集性疫情,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结合疫情防控新形势,为进一步强化防控措施,严密防范疫情通过交通运输环节传播蔓延,坚决防止因局部疫情防控不力造成疫情反弹。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交通运输局行业领域加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孙富忠  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任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许    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大队长(兼任)

    谢立仁  县公路管理段段长

 员:蒋  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副大队长

    王占福  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副大队长

    丁光明  县交通运输局建管中心副主任

    姚建刚  县交通运输局交战办副主任

    高    银川公交贺兰有限公司副经理

二、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讲话和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疫情防控,按照区市县关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监督交通运输行业领域各相关单位、企业进一步完善防控措施,压实防控责任,坚决做好常态化防控工作,加强重点地区、重点场所内防反弹工作。有针对性地加强防控措施,坚决杜绝发生聚集性疫情。

三、重点工作

(一)加强重点行业领域防控

1.交通工程建设(养护)领域结合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改进工程施工和养护作业组织方式,合理划分施工作业单元,加强现场管理,限定工作区域,原则上实施封闭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本单位办公场所和项目部。在施工和作业现场进出口设立体温检测点,外来人员应进行体温检测和登记,对有必要的要求出示核酸检测结果。施工场所要设置洗手、喷淋设施并保持正常运行,要求生活区、办公区等人员集中场所每日至少消毒两次。加强餐厅、宿舍通风消毒,保持良好的住宿条件,采取工地分餐、错时用餐等措施,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施工、作业人员实行实名制管理,对全体员工建立健康档案,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鼓励使用免接触式电子打卡,在密闭公共场所工作的人员、司乘人员、就医人员和与他人接触距离小于1米的施工人员应佩戴口罩。

责任单位(股室):公路股、建管中心、质量监督站、公路管理段

责任领导:刘利平、许 波、谢立仁

人:丁光明、姚建刚、韩  

2.道路运输领域重点做好交通运输工具和场站防疫工作。一是各运输企业要制定本行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流程、工作职责及具体责任人,要配备防户口罩、体温检测仪、消毒设施及设置临时留观区,切实做到道路运输畅通和疫情防控工作有序、有效推进;二是针对为我县生产企业提供运输服务的外省市车辆,要进一步细化、压实工作职责,积极联合园区管委会等相关部门,加强对企业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人员指导和监管,严格要求生产企业在车辆进厂时要做好驾驶员体温检测、车辆消毒、人员信息登记等工作,一旦发现有发热、咳嗽症状驾驶员立即上报园区管委会及卫健部门进行处置。三是各货运运输企业要通过车辆动态监控平台随时掌握本公司货运车辆去向,跨省区运输或长期在外营运的驾驶员自备口罩、消毒设备、体温计等工具进行自我防疫,每天将防疫过程通过手机视频反馈给所属公司,公司做好记录备查;各企业要严格制定本企业外来车辆进厂行驶路线和卸货区域,严格控制司乘人员出行轨迹,严格要求本厂工作人员与外来司乘人员实行零接触;四是要求出租车驾驶员要详细登记乘车人员身份信息及联系方式,以便运管执法人员查验。

责任单位(股室):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责任领导:许  

人:张少明、张晓圆、张继军

3.维修驾培行业领域一是加强对维修、驾培行业疫情防控监管工作。二类以上维修行业要制定本行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流程、工作责任及具体责任人。二是每天早晚两次对场地进行消毒和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并登记备案。三是建立修理业主车辆信息、人员信息、体温检测登记制度,严格要求从业人员及业主全程佩戴口罩;一旦发现有发热、咳嗽症状维修业主立即上报主管单位及卫健部门进行处置。

责任单位(股室):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责任领导:许  

人:张少明

4.公交、城乡客运领域一是各客运公司、公交公司要严格按照《公共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卫生防护指南》做好本单位卫生防护工作,严防病毒通过运输车辆及驾驶员、其他从业人员进行传播。二是要加强防疫培训,让驾驶员及其他从业人员熟知《公共交通工具消毒操作技术指南》;三是要制定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流程、工作职责及具体责任人,要配备防护口罩、体温检测仪、消毒水及设置临时留观区,切实做到工作运行和疫情防控两确保、两不误。四是切实做好驾驶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的排查登记工作,每天两次对驾驶员及其他从业人员进行体温测量登记,一旦发现有发热、咳嗽症状驾驶员及其他从业人员立即采取临时隔离并上报卫健部门进行处置。五是每天要采取对运营客车、公交车进行一车次一消毒的消毒方式,并认真填写《消毒卡》,车辆运行中要保持全程通风。六是在车站乘客进出口设置乘客体温检测点,配备红外线体温检测仪,对进入车站的乘客进行体温检测,并详细登记乘客姓名、性别、身份信息,对出站口乘客进行体温检测和自我防户检查,对体温超过37.3摄氏度或有咳嗽等症状的乘客,立即进行隔离留观并报交通运管及卫健部门按流程处置。七是所有进出站乘客必须全程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坚决要求其不得乘车。

责任单位: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银川公交贺兰有限公司

责任领导:蒋  林、高  

人:张少明、胡福利

(二)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加强疫情常态化防控宣传教育,利用宣传栏、横幅、板报、微信等形式大力普及疫情防控知识,推广“一米线”、勤洗手、戴口罩、公筷制等卫生习惯,提升健康素养。

(三)完善应急预案。因地制宜设置医学隔离观察区,用于临时隔离观察人员或日常监测异常人员安置;隔离观察措施应符合属地防控机构的要求。

(四)做好防疫物资保障。组织各相关单位、企业建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台账,每天汇总人员健康状况,实行零报告制度,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时要及时报告、及时送医。经医疗机构确认为疑似病例或确诊后,应立即停工并封锁场地,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全面消毒。

(五)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督导检查。强化落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加强对交通运输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督促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堵塞防控漏洞,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落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思想认识局属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克服麻痹思想,主要负责同志为保通保畅保运及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要落实靠前指挥之责,要科学研判,分类施策,解决难题。结合实际细化方案内容,明确各股室保障措施、确保责任到人,统筹做好恢复交通秩序后疫情防控工作。

()强化工作责任落实。局属各单位要积极组织相关单位、企业统筹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在卫生健康部门指导下,完善防控工作机制和措施,落实属地防控要求,对重点、薄弱环节加强督促检查。

()强化舆论引导。局属各单位要主动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要主动开展舆情收集研判和报告,及时发现并妥善汇报处置苗头性问题。按程序发布相关信息,引导社会舆论,消除恐慌情绪,维护正常秩序,所有涉及疫情防控信息必须按规定程序报审,未经批准一律不得擅自发布。

(四)加强协调沟通。局属各单位要积极协调主管单位、县卫健部门对发生的疫情防控事件要积极有效处置,确保措施到位、防控有效。局属各单位每月定期报送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每周报送本周疫情况工作信息简报(附照片)。邮箱:helanjt@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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