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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农村道路交通运输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 号 贺交发〔2022〕1号 发布日期 2022-01-04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贺兰县交通运输局 所属分类 部门文件 效力状态 有效
责任部门 贺兰县交通运输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局属各单位、各乡镇(场)路长办:

按照县委、县政府对1月3日召开紧急安全生产安排部署会议精神,根据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和要求,我局组织制定了《贺兰县农村道路交通运输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贺兰县交通运输局             

2022年1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贺兰县农村道路运输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按照县委、县政府1月3日召开紧急安全生产安排部署会议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进一步做好我县农村道路交通运输安全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为全力保障春运春节和两会期间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在全县开展农村道路交通运输安全隐患大排查,着力解决春运春节和两会期间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切实消除一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查处一批严重交通运输违法行为,有效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推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状况得到明显改善,交通参与者法律意识、交通安全意识明显提高,为我县春运春节和两会期间营造安全稳定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全县农村道路交通运输安全治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我局决定成立农村道路交通运输安全隐患治理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樊利宁  

副组长:刘利平  任  吉  谢立仁  王建宁  

成  员:葛国礼  姚建刚  蒋  林  王占福  贾国庆  丁光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承担农村道路交通运输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刘利平同志兼任,工作联络员由姚建刚同志兼任,联系电话:13309586668。

三、时间安排

时间:2022年1月5日至4月5日。

(一)全面动员部署阶段(1月5日至1月10日)。各单位、部门根据工作部署和本实施方案,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或计划,明确任务,细化措施,部署宣传,开展工作。

(二)集中排查整治阶段(1月10日至3月5日)。各单位、部门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按照全覆盖、无缝隙的要求,对照工作方案,认真查找风险,严格自查自改,落实治理措施,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落实防范措施,建立隐患整改台账和清单。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单位、部门要认真督查核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从严查处,加强警示教育和联合惩戒,督促消除隐患。

(三)督导检查和总结提高阶段(3月5日至4月5日)。各单位对农村道路交通运输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开展“回头看”,对风险隐患整改情况进行验收,整改销号、闭环管理。进行全面总结,系统梳理经验,深入分析问题,聘请相关专家诊断隐患整改情况,完善改进措施,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四、排查整治工作措施

(一)开展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

1.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要进一步加强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提请县政府加大财政投入,确保项目施工按期推进,如期完成,局建管中心要加大力度督促指导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根据“县道县管、乡道乡管”的原则,即日起开展对农村公路(县道)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工作,指导乡镇对农村公路(乡道、村道)开展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排查临水临崖、长大下坡、平交路口等路段,进一步完善隐患路段基础数据库,对列入数据库的路段,要逐一制定整改计划,确保整改措施、部门、责任、资金、时限“五明确、五落实”。积极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开展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根据公安交警部门通报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情况落实挂牌督办制度,对管辖范围农村公路事故多发、临水临崖无防护、长大下坡等隐患突出路段限时整改,要加大力度督促相关乡镇政府落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范措施,消除隐患。

责任单位:公路管理段、局建管中心、局质监站

责任领导:谢立仁、葛国礼、姚建刚、丁光明

2.强化重点车辆、重点驾驶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积极配合公安交警部门,以“两客一危”、重型货车、农村面包车、校车等车辆及驾驶人为重点,采取源头排查、路面巡查等多种方式,对车辆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非法改装、驾驶证逾期未审验、交通违法未处理等情况开展摸排清理,该检审的全部检审,该报废注销的一律报废注销,该审验的督促及时接受审验教育,加大源头隐患“清零”工作力度。  

责任单位: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责任领导:王建宁

3.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宣传。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人员积极配合公安交警、乡镇政府等部门,发动乡镇交通安全员和农村公路养护专管员进村入户、进单位开展调查。要深入工程建设、客运站场等重点场所开展摸排,清理无牌无证、报废车辆。

责任单位: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各乡镇(场)路长办

责任领导:王建宁、各乡镇(场)路长办负责人

(二)对全县所有登记在册农村公路,桥梁等,按照“县道县管、乡村道乡镇管”的原则进行逐一排查。

1.全县农村公路急弯陡坡、临崖临水、高路堤、平交路口、高边坡及视线不良等重点路侧、险要路段实施生命防护工程和交通安全设施情况;

2.学校驻地、旅游景区、人员密集或通班车(校车)乡、务工出行等乡、村道路段的交通安全设施、警告提示标志设置及违规占道等情况;

3.路面状况较差,严重影响车辆行驶安全的路线及路段;

4.已实施农村公路路侧护栏损毁、交通标志设置不全、道路标线不清晰、减速带缺损、爆闪灯不明、示警桩不全等补充完善情况;

5.超限超载货运车辆绕行农村公路致面损毁、未办理公路涉路施工行政许可损毁公路的违法行为;

6.危桥、危涵交通管制措施实施情况。重点是排查四类危桥是否设置限高、限载措施,五类危桥是否封闭通行。

责任单位:各乡镇(场)路长办、交通运输局各相关部门

责任领导:各乡镇(场)路长办负责人、谢立仁、王占福

(三)严厉查处严重交通运输违法行为。

1.严厉查处农村道路交通运输违法行为。加大对营运客车严重超员违法行为、私家车非法营运的处罚力度,加强对道路运输企业的督促指导工作,定期对道路运输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积极配合县公安交警等部门,进一步加强路面稽查工作,严厉查纠面包车、小车和接送学生车辆超员、货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酒后驾驶、无证驾驶、未投保交强险等严重交通违法,实行顶格处理。重点在春运期间、农村赶集、春运民俗活动等重点时段,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开展交通安全劝导工作。

责任单位: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责任领导:王建宁

2.深入推进货车超载超限治理。按照自治区货车超载超限治理常态化制度化工作要求,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加强货运装载源头重点监管,每月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查处货车超限超载行为。

责任单位: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责任领导:王建宁

(四)加大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1.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交通运输系统各部门自1月5日开始每月组织开展1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充分发挥各类交通安全宣传阵地作用,将保险知识纳入交通安全宣传内容,推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社区、进单位、进工地、进网络。组织向重点驾驶人、运输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责任人等三类重点群体开展精准提示教育。针对当前农村地区普遍存在的交通陋习,要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开展“以案说法”,引导驾驶人自觉摒弃交通陋习,抵制交通违法。

责任单位:公路管理段、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局建管中心、局质监站

责任领导:谢立仁、王建宁、葛国礼、姚建刚、丁光明

2.集中开展交通安全“大劝导”。积极配合乡镇政府等部门,充分发挥“两站两员”作用,严格检查、劝导、制止面包车超员、校车超员、货车及拖拉机违法载人、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推动保险行业积极参与农村交通安全工作。定期对道路运输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检查,要求企业加强司机的职业道德教育,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责任单位:各乡镇(场)路长办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责任领导:各乡镇(场)路长办负责人、王建宁

五、工作要求

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及信息报送工作。交通运输系统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农村道路交通运输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积极部署,迅速行动,对照本方案要求,有针对性制定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全面加强隐患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和任务,加强协作配合,确保各项工作措施推进到位、落实到位。交通运输系统各部门要与公安交警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加强沟通、协调对接和信息报送工作。

请各单位于1月10日前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或计划,工作开展期间每月30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农村道路交通运输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台账》《农村道路交通运输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统计表》(详见附件)报送至交通运输局办公室。报送材料联系人:张智凯,联系电话0951-8061440。邮箱:helanjt@126.com。

附件:1.《农村道路交通运输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检查台账》

      2.《农村道路交通运输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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