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文明县城  ★国家卫生城市  ★国家园林县城  ★西部百强县
您当前浏览位置:首页>政务公开>政府部门直属机构信息公开目录>贺兰县交通运输局>信息公开目录>部门文件

关于调整贺兰县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和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 号 贺交发〔2022〕125号 发布日期 2022-09-08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贺兰县交通运输局 所属分类 部门文件 效力状态 有效
责任部门 贺兰县交通运输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局属各单位、部门:

因人事变动,为进一步加强对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局领导班子决定,对局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为安委会)和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进行调整,领导小组实行席位制,如有职务变动,由接替职务者自动继任。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贺兰县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委员会

(一)组成人员

主任委员:樊利宁

副主任委员:岳海波  刘利平  谢立仁  王建宁

委      员:姚建刚   葛国礼  王占福  蒋  林  贾国庆

           丁光明   李倩茹  畅渊博  马  军  韩  明  

           王   彦  吴  瑞  张晓圆  张继军  高  凯

安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交战办,办公室主任由岳海波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姚建刚同志兼任,联系电话:8061440。

(二)主要职责

1.安委会的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上级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各项方针政策,安排部署全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在局党委的领导下,研究协调重大安全问题,指导全局性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负责制定、指导、检查、监督全系统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督促检查全系统各单位贯彻执行国家和区、市、县有关安全生产的决定及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

(3)安委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全系统安全生产会议,分析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制定预防措施,并安排以后的安全生产工作。

(4)组织开展本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督查事故隐患整改,每季度最少检查一次。

(5)在权限范围内负责全系统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准确上报;遇有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协助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6)制定本系统安全生产的奖惩制度,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制;组织、协调、管理跨专业、跨部门的重大安全活动、重大安全问题等对上对外事项;组织开展安全工作经验交流和安全生产(管理)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比表彰等工作。

2.安委会办公室主要职责

(1)研究提出全系统安全生产政策和重要措施建议;

(2)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局系统安全生产工作;

(3)组织全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各项督查;

(4)参与研究有关部门在产业政策、资金投入、科技发展等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工作;

(5)组织协调管辖范围内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6)组织协调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7)承办局安委会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督促检查局安委会会议的贯彻落实情况;

(8)完成局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贺兰县交通运输局消防工作领导小组

(一)组成人员

组  长:樊利宁

副组长:岳海波  刘利平  谢立仁  王建宁

成  员:姚建刚  葛国礼  王占福  蒋  林  贾国庆

        丁光明   李倩茹  畅渊博  马  军  韩  明  

        王   彦  吴  瑞  张晓圆  张继军  高  凯

局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交战办,办公室主任由岳海波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姚建刚同志兼任,联系电话:8061440。

(二)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消防法规以及有关管理规定;

2.制定本项目部消防安全计划,并组织落实;

3.组织制定和实施各项消防安全制度;

4.组织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完善消防设施;

5.组织修订消防预案,协调同各部门的联系,确保联络畅通。遇有火灾发生,及时协调各相关部门进行救援,及时掌握灾情和损失情况,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贺兰县交通运输局  

2022年9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