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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做好近期及“五一”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

文 号 贺交发〔2023〕44号 发布日期 2023-04-23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贺兰县交通运输局 所属分类 部门文件 效力状态 有效
责任部门 贺兰县交通运输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局属各股室、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及中央、区、市、县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扎实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巩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根据《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五一”节前道路运输和水路运输安全检查的通知》(宁交运输函〔2023〕24号)和《县安委办关于做好近期及“五一”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贺安委办发〔2023〕6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五一”期间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安全生产责任意识

2023年4月2日,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北安小区发生一起较大火灾,造成3人死亡。4月17日浙江伟嘉利工贸有限公司一厂房起火,造成11人死亡。4月18日,北京长峰医院发生一起火灾,目前已造成29人死亡。近期群众外出踏青出行增多,旅游景区、交通枢纽、宾馆饭店、餐饮娱乐等人流密集场所火灾防控压力增大,城乡火灾数量呈抬头趋势,消防安全风险比较突出。当前“杨柳絮”多、渠道开灌、汛期将至加之“五一”劳动节即将来临,群众出行、旅游和各类节庆活动增多,人流、物流、车流剧增,安全生产压力进一步加大。各部门务必要清醒认识到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以铁的纪律、铁的作风、铁的措施抓好安全防范工作。

二、完善组织架构,压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为切实抓好交通运输系统“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决定成立安全生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人员构成如下:

组长:樊利宁

副组长:岳海波  谢立仁  王建宁  姚建刚

成  员:葛国礼  丁光明  蒋  林  吴  瑞  张继军

        张晓圆  贾国庆  韩  明  高  凯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质监站,办公室主任由岳海波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姚建刚同志兼任,负责指导协调、督导检查“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为进一步压实责任,细化分工,决定成立三个专项检查组,具体安排如下:

(一)道路运输安全检查组

组  长:岳海波  王建宁

成  员:蒋林吴瑞张继军张晓圆高凯

联络员:畅渊博      联系电话:18095279282

(二)在建工程安全检查组

组  长:姚建刚

成  员:葛国礼  丁光明  李建刚  何  勇

联络员:丁光明      联系电话:13995486262

(三)公路养护安全检查组

组  长:谢立仁

成  员:贾国庆韩明张钊

联络员:张  钊      联系电话:15595217354

三、细化工作措施,实现监督检查全面覆盖

(一)时间安排

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时间为2023年4月23日至5月7日。

(二)检查事项

1.道路运输领域。持续抓好道路运输企业的安全管理,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积极开展隐患排查和安全检查,特别是“两客一危一货一站”,依法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检查节日前各企业的安排部署及安全措施,安全教育培训情况、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节日期间工作方案、应急处置措施。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落实情况,严格落实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工作。银川公交贺兰有限公司要在节前对所有公交车辆进行安全技术性能的检查,全面落实安全例检制度。检查驾驶员处置突发情况的能力,督促教育驾驶员不超速、不拒载、不随意停靠,不在车辆未停稳状态开关车门;检查车辆破窗铁锤,灭火器配备情况。检查停车场站的安全管理情况,各种安全标志标识是否齐全。检查加气站、充电站的安全情况,检查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警示标志,应急预案是否健全,消防设施器材是否齐全有效。

责 任 领 导:岳海波  王建宁

检查责任部门:道路运输安全检查组

整改责任部门: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银川公交贺兰有限公司

联   络   员:畅渊博      联系电话:18095279282

2.公路养护领域。加强公路建设、养护安全管理,深化公路建设养护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对公路的巡查和维护,对公路路面、排水沟、公路边坡、过水路面、示警桩、波形梁防护栏杆、防撞墙(墩)、挡墙、护脚墙等进行全面排查治理,确保节日期间公路保持良好状况和车辆安全通行。

责 任 领 导:谢立仁

检查责任部门:公路养护安全检查组

整改责任部门:公路管理段、各级路长办、养护工程施工、监理、检测单位

联   络   员:张  钊      联系电话:15595217354

3.在建工程领域。督促施工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配齐配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及危险源公示、监控。深入开展“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红线行动”,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招标过程中承诺的人员安排组织施工人员进场,严格落实“两会三卡”管理制度,督促施工单位加强对道路施工用特种设备安装开工告知、检验检测、人员持证上岗、维护保养、安全管理等,强化“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要求,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加强作业人员及新进场、转岗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三级”安全教育培训。严禁越级承包、非法转包及违法分包。检查施工临时用电及施工机具的安全使用情况,检查生活区、办公区等临时搭设的建筑设施的保温材料及用电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责 任 领 导:姚建刚

检查责任部门:在建工程安全检查组

整改责任部门:建管中心、质监站,各交通工程施工、监理、检测单位

联   络   员:丁光明      联系电话:13995486262

4.人员密集场所和多合一场所安全领域。深刻吸取“4.02”兴庆区北安小区火灾、“4·17”浙江金华企业厂房火灾和“4·18”北京长峰医院火灾事故教训,全面贯彻银川市消安委办《关于组织开展“九小”场所、“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银消安委办〔2023〕12号)文件要求,严格落实《贺兰县“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安排部署,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九小”场所、“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百日专项整治行动。认真做好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加强对车站、办公场所、工地现场等人员密集和货物仓储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督检查,重点做好车站、加气站、停车场、修理车间、库房、燃气车辆等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和燃气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好应急预案,完善消防器材配备,保持消防通道畅通,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全力确保节日期间的安全稳定。

责 任 领 导:岳海波

检查责任部门:各专项检查小组

整改责任部门:局属各股室、单位

联   络   员:姚建刚      联系电话:13309586668

四、明确工作要求,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一)提高政治站位。局属各股室、单位,要树牢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安全生产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提高安全意识,切实增强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结合全县正在开展的贺兰县“九小”场所安全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抓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督促指导重点企业强化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推动企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二)强化值班值守。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和各类应急预案,建立完善隐患风险针对性防范措施,补充应急救援物资,强化应急队伍锻炼,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切实提高事故防范应对能力,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能够及时组织抢险救援,妥善处置。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安排部署“五一”期间值班安排,单位带班领导要带班值守,不得擅离岗位。

(三)加强督导检查。各专项检查小组在抓好日常检查和隐患排查的同时,要高度重视隐患治理工作,将发现的隐患列入安全生产大检查统计表,明确具体整改责任部门、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并要求整改责任部门制定具体可行的整改措施,对隐患实行清单管理,逐项督导销号。各问题整改责任部门要高度重视隐患整治工作,按照专项检查组给出的整改要求,认真抓好问题隐患整改工作。

(四)抓好信息报送。认真做好突发事件处置和重要情况信息报告,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科学果断处置,并及时按程序报告情况,坚决杜绝迟报、漏报、误报、瞒报。要加强对雷电、暴雨等极端天气的监测预警,强化监测分析和适时临近预报,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提醒生产经营单位和广大群众落实好防范措施。

请各专项检查组提前汇总“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统计表,形成工作总结,领导小组(局党组)将于节后召开会议听取各组工作开展情况,并于5月9日前形成全系统工作总结,上报县安委办。


附件:贺兰县交通运输局“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统计表


贺兰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4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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