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夯实道路运输领域数据基础,提升运政系统数据质量,按照《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提升宁夏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数据质量(第一期)的通知》(宁交行审函〔2022〕37号)文件要求,经我局核查,辖区有9家普通货物运输企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9辆车《道路运输证》到期没有办理年审。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款和交通运输部《关于修订印发<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的通知》(交运便字〔2014〕181号)第十四章第三节第三条《道路运输证》配发及管理规定,现申请对9家普通货物运输企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9辆超过有效期的车辆《道路运输证》予以公示注销。
贺兰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10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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