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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贺兰县2017年“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系列教育活动方案》的通知

文 号 贺教通发〔2017〕121号 发布日期 2017-06-16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贺兰县教育体育局 所属分类 部门文件 效力状态 有效
责任部门 贺兰县教育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基教司关于开展2017年“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系列教育活动的通知》,现将《贺兰县2017年“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系列教育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领会文件精神,积极贯彻执行。 

  附件:贺兰县2017年“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系列教育活动方案 

  贺兰县教育体育局 

  201765  

    附件: 

贺兰县2017年“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系列教育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结合建军90周年、纪念全民抗战80周年、庆祝香港回归祖国20周年和建团95周年等重要节点,深入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传统教育,喜迎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 

  二、活动时间 

  20175月—11 

  三、参加对象 

  全县中小学在校学生   

    四、活动内容 

  1.“小小百家讲坛”。组织中小学生围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阅读中国古典文学、民族文化、历史典故、神话寓言等经典读物,开展诵读和主题演讲,增强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理解和认同。 

  2.“墨香书法展示”。积极推动书法教育和发展,激发培育广大中小学生学习和欣赏书法的热情,不断提高审美能力和人文素养,努力增强文化自信和爱国情感。 

  3.“寻访红色足迹”。要通过社会实践、红色旅游、冬夏令营和庆祝建军90周年等活动,组织中小学生阅读革命传统故事,观看红色电影,走访革命后代,到革命历史遗址、革命历史博物馆、革命先辈纪念馆、烈士陵园等场所参观,引导学生学习、了解我军的历史和使命,了解中国近代史特别是中国革命史和中国共产党历史,进一步加深对革命精神的感悟。 

  4.“小小传承人”。组织中小学生在了解历史文化知识的基础上,充分结合当地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发掘家乡的优秀传统文化,学习体验并动手制作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和产品,争做非遗的小传承者。通过各种形式,将家乡的非遗文化告诉给身边的人,利用新媒体手段,广泛传播。通过传承实践,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中华传统美德内化于心,变成个人的自觉行动。 

  五、活动要求 

  各中小学校要在成功组织活动的基础上,深入挖掘重要节点的内涵,进一步精心组织,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1.强化组织。要制定切实有效的工作方案,重视并做好活动的策划和组织工作,保证本校活动顺利开展。 

  2.严格把关。要认真组织审核,严格把关,确保学生作品能够展示中华传统文化、革命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做到作品主题鲜明,思想观点正确,内容健康向上。 

  3.确保安全。要加强安全防范,落实安全措施,强化安全教育。 

  4.广泛宣传。要大力宣传开展系列教育活动的过程、经验和成果,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共同营造传承中华传统美德、关心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5.总结提升。活动结束后,各中小学校要及时总结工作,选取具有本校本地特色、有影响力的典型案例,形成主题突出,内容丰富的文字和图片材料(1),加盖学校公章,20171115日前报教育体育局李雪梅老师处(电子稿发邮箱)。 

  电话:13995489198       

  邮箱:lixuemei0521@163.com139944130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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