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
现将《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作业管理的实施意见》(宁教基办〔2017〕149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精神,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学段要求和学生实际,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严格按要求贯彻实施。
附件: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作业管理的实施意见
贺兰县教育体育局
2017年11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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