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幼儿园(含民办):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全区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宁教函〔2018〕129号)精神,多视角、多形式宣传幼儿园教师,让广大家长、社会了解幼儿园教师成长历程,塑造新时代幼儿园教师爱岗敬业、积极向上的良好形象,营造重视关心幼儿园教师成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请各幼儿园(含民办)根据《贺兰县关于开展2018年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方案》(见附件),扎实开展好2018年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
附件:贺兰县2018年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方案
贺兰县教育体育局
2018年5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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