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综治办、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团委、妇联、残联,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教育厅等十一部门《关于印发〈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宁教体卫〔2018〕88号)、银川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现将贺兰县《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贺兰县教育体育局 贺兰县综治办 贺兰县人民法院
贺兰县人民检察院 贺兰县公安局 贺兰县民政局
贺兰县司法局 贺兰县妇联 贺兰县残联
贺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共青团贺兰县委员会
2018年8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