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了进一步强化幼儿园科学化、规范化管理,促进优质资源共享,全面提升保教保育质量。促进城乡学前教育均衡、协调、全面、共同发展,经县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决定贺兰县幼儿园教育集团继续按照“以城带乡、以强带弱”的模式,对兰光中心村幼儿园和奥特莱斯幼儿园实行托管,继续开展学前教育改革创新的试点。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行托管后,兰光中心村幼儿园收费标准参照立岗中心幼儿园执行,奥特莱斯幼儿园收费标准参照县幼儿园执行。
二、兰光中心村幼儿园、奥特莱斯幼儿园人事、财务管理按照贺兰县幼儿园教育集团人事、财务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县幼儿园教育集团务必于在9月1日前完成兰光中心村幼儿园和奥特莱斯幼儿园人、财、物的安排工作,务必确保两园各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贺兰县教育体育局
2018年8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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