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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励耕计划 润雨计划工作的通知

文 号 贺教通发〔2018〕112号 发布日期 2018-09-21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贺兰县教育体育局 所属分类 部门文件 效力状态 有效
责任部门 贺兰县教育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各中小学、幼儿园: 

  励耕计划、润雨计划分别是指使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资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中小学教师和幼儿园教师的助学项目。为了切实做好2018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励耕计划、润雨计划工作,充分体现党中央、国务院对家庭经济困难中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的关心和厚爱,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贺兰县各中小学、县幼儿园集团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在编在岗专任教师(不含教育行政、教辅、工勤人员及特岗、兼任教师),重点资助因遭受自然灾害、突发事故或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一线教师。 

  二、基本条件 

  申请资助教师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工作认真负责,生活俭朴,诚实守信; 

  4.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切实加强对推荐家庭困难教师工作的组织领导,将通知要求及时传达到每位教师,严格按照标准,合理公平地推荐教师人选。 

  2.严格推荐程序。申请资助的教师要如实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交由学校初审,经学校全体教职工会议表决,并在醒目位置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于9月29日前上报教育体育局。 

  3.强化责任。预申请教师需要提供是否上讲台(本学期任课证明)、家庭收入状况(夫妻工资收入证明)、个人住房面积及套数(房产局证明)、是否拥有私家车(车管所证明)、土地等财产状况(土地证明)后,才能由学校会议进行初审。严禁将个人家庭经济条件较好、非上讲台教师推荐上报。原则上每所学校只能推荐一人,2014年、2016年资助过的教师不再享受此次资助。县教育体育局将组织相关人员对推荐人员情况进行核实,如发现情况不属实,将严肃追究学校相关人员的责任。 

  联系人:赵志远     联系电话:0951-8081759 

  附件:1.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励耕计划教师申请表 

        2.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幼儿教师资助项目申请表 

  贺兰县教育体育局         

  20189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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