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园)、街道办: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推动家庭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有效提高我县家庭教育工作的整体水平,提升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的家庭教育素养和能力,根据《关于印发〈自治区进一步加强家校共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宁妇通〔2017〕44号)、《银川市指导推进家庭教育的五年规划(2016—2020年)》、《贺兰县进一步加强家校共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各校(园)要组建校级家庭教育讲师团队,贺兰县妇联、贺兰县教育体育局也决定联合组建“贺兰县家庭教育讲师团”并公开选聘讲师团成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建校级家庭教育讲师团队
1.建议主要在教师、家长群体中选聘家庭教育讲师,也可扩大到社会上去选聘。
2.组建规模可参考《自治区家庭教育示范学校自评细则》(见附件1),同时结合各校(园)实际情况。
3.本学期内完成校级家庭教育讲师团队的组建,并于2019年1月1日前上报校级家庭教育讲师团成员信息表(见附件2)至王桂玲老师处。
二、选聘贺兰县首批家庭教育讲师团成员
(一)招募方式和时间
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首批讲师团成员,所有关注家庭教育、热爱家庭教育、志愿从事家庭教育工作的有识之士均可报名参加。
贺兰县教育体育局负责教育系统选聘,贺兰县妇联负责面向社会选聘。
报名采用个人自荐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形式,个人填写《贺兰县家庭教育讲师团成员申报表》(见附件3),各推荐单位负责填写《贺兰县家庭教育讲师团成员推荐汇总表》(见附件4)。
招募时间:2018年9月30日--10月19日,各单位请于2018年10月19日前将汇总资料(电子版)发送至贺兰县教研室王桂玲老师处。
(二)讲师团成员招募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路线、方针、政策,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追求,遵守法律和社会公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2.热爱家庭教育事业,志愿从事家庭教育工作。
3.语言表达能力强、有一定的科研、写作能力,会制作讲座课件。
4.大专以上学历或有两年以上的家庭教育工作经验。
5.能保证家庭教育指导与服务授课所需时间。
6.有家庭教育指导师(高级)资格证书或心理咨询师证书,有公开讲授经验,有相关实践经验者优先。
7.讲师团推荐分幼儿、小学、初中、高中四个组别。
(三)讲师团成员的权利与义务
1.贺兰县妇联、贺兰县教育体育局联合对被聘用的家庭教育讲师团成员颁发聘用证书,并对参加送课、授课和宣讲活动的讲师给予适当的补贴。
2.免费参加区、市、县组织的家庭教育指导师资格培训并接受系统培训。
3.为保证按时参加成长培育计划,年内凡请假超过三次以上或有违规行为的,将进行清退,并收缴相关聘书。
4.积极参与家庭教育知识公益报告、咨询、宣讲活动,向广大家长传播科学的家庭教育观念和方法,指导家长科学教子,提升家长素质。
5.每年须深入学校、社区举办家庭教育讲座或有关家庭教育活动不少于4场。
6.认真听取主办单位和家长的意见,不断改进方法,提高教学质量,定期接受统一组织的评比与考核。
(四)有关要求
1.讲师团成员工作为志愿服务性质,成员不脱离原单位,所在单位应当为讲师团成员活动提供方便。
2.讲师团成员要服从统一管理,积极从事家庭教育指导与服务工作。
已经获聘的银川市级首批家庭教育讲师无需参加选拔,直接纳入贺兰县家庭教育讲师团(名单见附件5)。
2018年1月各校推荐参加银川市首批家庭教育讲师团未曾入围的老师继续参加贺兰县家庭教育讲师团的选拔,同时更希望各校继续挖掘推荐本校家庭教育方面的人才(详见附件6)。
申报和被推荐的家庭教育讲师请就自己擅长或者感兴趣的家庭教育的某一个点准备一个10分钟以内的微型讲座,并制作课件。
推荐活动结束后,县妇联、县教育局将于10月底召开“贺兰县家庭教育讲师团选拔赛”,择优选聘。
联系人:马 洁 贺兰县妇联 8061308 王桂玲 贺兰县教育局 13995476615
电子邮箱:helanfulianchang@163.com 1454195932@qq.com
附件:1.自治区家庭教育示范学校自评细则
2.校级家庭教育讲师团成员信息表
3.贺兰县家庭教育讲师团成员申报表
4.贺兰县家庭教育讲师团成员推荐汇总表
5.贺兰县获聘银川市级首批家庭教育讲师名单
6.各校(园)推荐参加贺兰县首批家庭教育讲师团名额分配表
贺兰县妇女联合会
贺兰县教育体育局
2018年10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