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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数据上报和落实学校体育“三个办法”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文 号 贺教通发〔2018〕121号 发布日期 2018-10-31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贺兰县教育体育局 所属分类 部门文件 效力状态 有效
责任部门 贺兰县教育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各中小学: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以下简称“两个标准”)和《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评估办法》《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告办法》(以下简称“三个办法”),自治区教育厅印发了《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数据上报工作和落实学校体育三个办法的通知》(宁教函〔2018〕216号)。2018年,贺兰县各学校将继续认真实施学校体育“两个标准”,和“三个办法”,全力构建目标明确、机制健全、制度配套的学校体育评价体系。

现将我县各中小学做好2018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数据上报和落实学校体育“三个办法”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2018年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及数据上报工作,完善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体系

各校要高度重视《标准》(2014年修订)测试工作,制定本校具体实施方案,在体育课、课外活动中统筹安排测试工作,明确测试上报工作目标和责任,确保数据上报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上报率达到100%。

各学校于2018年9月10日至12月31期间,将测试数据通过中国学生体质健康网(域名:www.csh.edu.cn报至“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管理系统”)。

二、认真做好2018年全区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评估

各校要按照《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评估指标体系》(附件1)要求,做好2018年学校体育自评工作,填写《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评估自评结果报表》(附件2),认真总结经验,努力改进工作。学校自评工作填报数据采集时间区间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各校将《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评估自评结果报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37070091@qq.com,同时将纸质版加盖学校公章报教育体育局702室余阳老师处。报送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

三、建立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告制度

各校要逐项填写上报《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表》(附件3),并制定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应本校体育工作和学生身心健康状况,交流工作经验,展示改革成效。填报的数据采集时间区间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各校将《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表》(附件3)和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发送至37070091@qq.com,同时将纸质版加盖学校公章报教育体育局702室余阳老师处。报送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

附件:1.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评估指标体系

      2.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评估自评结果报表

      3.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表

贺兰县教育体育局          

2018年10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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