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
现将《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创新素养教育家校共育的指导意见》(宁教基办〔2018〕73号)转发给你们,并就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家庭是孩子的第一个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创新素养教育是面向全体学生、涉及各个方面的一项综合性工作,请各校认真领会文件精神并落实文件要求。
各中小学根据创新素养教育目标,制定创新素养教育家校共育工作方案,建立完善学校创新素养家校共育工作保障机制,确保家校共育工作落到实处。
请各中小学于12月20日前将学校创新素养教育家校共育工作方案和工作进展报送教研室王桂玲老师处(纸质版与电子版一并报送,邮箱地址:1454195932@qq.com)。
附件: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创新素养教育家校共育的指导意见
贺兰县教育体育局
2018年10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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