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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推荐银川市“学科名师工作室”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通知

文 号 贺教通发〔2018〕132号 发布日期 2018-11-10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贺兰县教育体育局 所属分类 部门文件 效力状态 有效
责任部门 贺兰县教育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进一步推进“梯级名师”培养工程,充分发挥学科名师的指导引领作用,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特别是青年教师的专业发展水平,尽快培养一批学者型、研究型骨干教师,整体提高我县基础教育质量。根据银川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银川市“学科名师工作室”实施方案的通知》(银教办发〔2018〕228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遴选推荐银川市“学科名师工作室”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推荐范围

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二、遴选推荐条件

1.有强烈的事业追求和专业发展意识、有较高的教学水平和突出业绩、有一定的教育科研能力。

2.大学本科(小学教师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一级教师,普通话二级甲等以上,教龄8年以上,年龄40岁以下。

3.县级骨干教师(其中高中语文、高中生物、中学地理、中学历史、中学音乐等学科,根据我县实际情况此项条件不做硬性要求)。

4.已经是区、市级骨干教师或培养对象的,不再重复申报。

三、推荐程序

本人申请、学校推荐,县教育体育局择优上报,市教育局审批并确定为市级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培养周期为2年。

四、名额分配说明

我县推荐上报培养对象共18人(详见附件2),请各校按学科、学段上报,其中中学地理、中学历史、中学音乐学科,初中高中都可申报。由于名额所限(特别是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学科),请各校在校级范围内遴选后,择优上报1-2名教师。

五、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基本要求

1.主动接受主持人指导,完成主持人规定的学习、研究任务。

2.每人每学期接受主持人听课不少于5节。

3.每人每学期接受主持人面授或教学点评不少于5次。

4.每人每学期接受主持人集中讲座不少于3次。

5.培养周期内完成教育教学课题一项(课题列入银川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范围)。完成教育教学论文2篇。

6.主动接受主持人每学期综合考核一次。培养周期内取得明显效果。

六、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工作考核

由银川市“学科名师工作室”管理领导小组每年进行一次考核,接受主持人全面指导,培养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并通过课题、论文答辩的培养对象,由市教育局颁发培训合格证书,可直接参与银川市骨干教师认定。优先推荐自治区级骨干教师培养对象。

七、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和管理。请各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做好推荐工作。

2.严格推荐程序。要坚持推荐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公开,加强对推荐对象思想水平、职业道德和教学科研成果的全方位审查,确保能将符合条件的优秀教育人才选拔推荐出来。

3.工作室活动地点设在工作室主持人所在学校,培养对象必须克服困难按时参加活动,如不能坚持活动的,不得申报。

4.材料上报要求

各校请于11月9日上午,将有关材料(学历证、职称证、普通话等级证、身份证、任教时间证明、骨干教师证、近5年教育教学成果证明材料等),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须学校审核盖章并按顺序装档,培养对象推荐表(纸质2份及电子文档)、信息汇总表上报贺兰县教育体育局,并将电子文档发至1285911712@qq.com。过期视为放弃申报。

联系人:马龙    联系电话:13995385718

附件:1.银川市首批“学科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名单

      2.贺兰县遴选推荐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学科名额分配表

      3.银川市“学科名师工作室”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表

      4.银川市“学科名师工作室”骨干教师培养对象信息表

贺兰县教育体育局         

2018年11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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