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关于开展第二届“贺兰名师”评选工作的通知》(贺教通发〔2018〕40号)、《关于公布第二届“贺兰名师”评选结果的通知》(贺教通发〔2018〕107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二届“贺兰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及工作室培养对象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室主持人遴选
(一)遴选范围
第二届“贺兰名师”(附件1)。
(二)遴选学科及名额
学科 | 遴选名额 | 学科 | 遴选名额 |
小学语文 | 4 | 初中物理 | 1 |
小学数学 | 2 | 初中政治 | 1 |
小学科学 | 1 | 高中数学 | 1 |
小学音乐 | 1 | 高中英语 | 1 |
书法美术 | 1 | 高中物理 | 1 |
初中语文 | 1 | 高中化学 | 1 |
初中数学 | 1 | 中学体育 | 1 |
初中英语 | 2 | 幼儿园 | 1 |
(三)遴选程序
个人提出申请,学校同意,报县教育体育局审核。在综合考虑学校实际、学科分布、个人综合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最终确认工作室主持人名单。
二、工作室培养对象遴选
(一)遴选范围
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
(二)遴选条件
工作室培养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在教学一线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2.具有成长为各级骨干教师的发展潜质,教育教学成绩良好,得到同行肯定和学校认可。
3.具有较强的自我发展需求,良好的教学研究能力和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自愿接受主持人的管理与指导。
4.培养对象要与主持人同学科、同学段。其中中学体育学科初中、高中都可申报;书法美术学科小学、初中都可申报。
5.年龄不超过42周岁(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教龄5年以上,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培养期结束须达到二级甲等)。身体健康,能够协同完成工作室相关任务。
(三)遴选办法和程序
1.遴选办法
每个名师工作室最后确定的培养对象人数原则上为4-6名,其中名师工作室主持人所在学校的培养对象人数不超过2人,每个工作室必须有1-2名农村学校任教(高中除外)的培养对象。依据各主持人任教学段、学科,各校相应每学科可推荐上报培养对象1-2人(高中可上报2-3人)。
2.遴选程序
(1)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填写相应培养对象申报表,经所在学校审核同意后,上报县教育体育局。
(2)县教育体育局对申报人员资料进行审核,并综合各方因素,择优确定工作室培养对象。
三、工作要求
1.各校(园)要把遴选推荐工作作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广泛宣传,引导和支持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并严格把好审核关,切实把有发展潜质和愿望的优秀中青年教师推荐上来。
2. 材料上报及要求
(1)工作室主持人填写“第二届‘贺兰名师’工作室主持人申报表”(附件2)一式两份和“宁夏教育云市(县)级名师网络工作室创建申报表”(附件3)纸质一式两份;
(2)工作室培养对象填写“第二届‘贺兰名师’工作室培养对象申报表”(附件4)一式两份;培养对象申报人员近5年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学历证、职称证、普通话证、身份证,各类获奖证书等)的原件及复印件(学校审核确认)。
(3)学校填写“贺兰名师工作室培养对象信息汇总表”(附件5)一式一份。以上所有表类的电子文档须按时发至指定邮箱,纸质材料一人一袋(封面粘贴打印信息)。
3.请各校按通知要求,以校为单位于1月8日至9日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教育体育局702室。
联系人:马龙 电话:8066882
电子邮箱:1285911712@qq.com
附件:1.第二届“贺兰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名单
2.第二届“贺兰名师”工作室主持人申报表
3.宁夏教育云市(县)级名师网络工作室创建申报表
4.第二届“贺兰名师”工作室培养对象申报表
5.名师工作室培养对象申报汇总表
贺兰县教育体育局
2018年12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